強積金戶口問題

2012-09-05 8:23 am
我想問我之前未夠18歲前做過PART TIME, 咁我有冇強積金戶口架?

有咩方法可以查到?

回答 (3)

2012-09-05 8:38 pm
✔ 最佳答案
1) 你有填寫申請強積金戶口表格, 並收到郵件是強積金戶口證書, 你就有強戶口.
2) 有填表,沒有收到証書, 就要向前雇主和強積金局查詢.
3) 沒有填過申請表, 即是沒有強積金戶口.

2012-09-05 23:32:17 補充:
你無收過任何關於強積金的文件, 這証明你沒有強積金戶口, 如果你有戶口, 前雇主會有供款,強積金戶口會有錢, 每年都會收到強積金負責銀行寄來的 { 強績金周年成員權益報表},
即是強積金戶口年結單.

2012-09-08 12:45:19 補充:
強積金戶口同私人銀行戶口是不相連的.沒有關係..

2012-09-08 21:00:04 補充:
很多人都誤解18以下和65以上的僱員不用僱主供款, 其實是僱員不用供款, 僱主一定要供款,以上的資料是勞工處職員在我家公司說解的.

僱員在一間公司連續工作60天以上, 僱主便要為僱員辦理強積金戶口和作出供款.

你不用再理會自己有沒有強積金戶口, 到一間新公司時工作, 你照申請積金戶口,
2012-09-08 11:56 pm
強積金計劃規定所有僱主要為18-65歲受僱員工作出按月供款,假如受僱員工未滿18歲,是不必作出任何供款的,所以無需要查問。但當你年滿18歲那月開始,僱主便需要即時為你登記並應按照有關入息作出供款。

2012-09-09 01:41:05 補充:
根據香港法例第485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7D條:

如—
(a) 某僱主與年齡在18歲以下的僱員訂立僱傭合約;而
(b) 該僱員在本條的生效日期*或之後年屆18歲;且
(c) 該僱主在該僱員年屆18歲之後繼續僱用該僱員,
則本條例適用於該僱主及該僱員,猶如他們是在該僱員年屆18歲當日訂立該僱傭合約,且該項受僱是在該日開始的一樣。

* 生效日期:2008年1月18日

所以僱主在員工18歲前是不需為他登記或供款。勞工處職員只負責勞工法例而非強積金法例,他們亦不需要考取或登記成為強積金中介人執照,他們的說解也不需要負任何責任,只聽一面之辭而不求實證便信以為真,還誤當為事實,未免過於輕率。
2012-09-06 6:34 am
我吾記得有冇填過表, 至於証書係咩証書, 點既樣GA?

2012-09-07 23:10:31 補充:
我之前用來工作的銀行戶口已CUT了,會吾會因為咁就收吾到任何信件?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57: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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