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應如何處理 才能避免下列情事發生

2012-09-05 1:08 am

回答 (2)

2012-09-05 1:48 am
✔ 最佳答案
請問應如何處理 才能避免下列情事發生
先把你繳清房款''的收據列
印''再把地政所資料''看冒用
借款'是幾時(年月日)再用錄音跟銀行對話''說未何''建商用我的房屋名義''可以貸款''
是你銀行與建商互通冒用''
(如有錄到)就告銀行詐欺與詐騙罪''(妳要先知道'向銀行借款'需要甚麼資料與程序''在看銀行與建商用甚麼程序盜借款''''房屋貸款'應該有你的印鑑章與印鑑證明''與房屋所有權狀''與你簽名才能貸款
看銀行的印鑑證明''是幾年的的還有簽名'是不是權狀的名字妳本人的簽名''如不是''就告銀行為造文書罪''




2012-09-04 17:49:14 補充:
可聯絡''[email protected]
2012-09-05 3:29 am
如果,當初建商在交屋時,有預謀,沒有塗銷,
也就是它早就把房子抵押給A銀行,而賣出時卻沒有繳清塗銷,
而買家是向B銀行貸款,(二十年前沒有履保,而建商早就預謀了)
但建商宣告破產(這常有的事,宣告破產了改個名字又出現)
所以B銀行是繳清了,
但A銀行卻抵押中...

我奇怪的是,A銀行一定有掛勾,
不然建商倒了,A銀行對房子為什麼都沒告知或處理呢?
而B銀行為什麼都沒告知房子有抵押呢?還能貸款?
除非是同一家銀行,這下就有得鬧了~~
建商和銀行真是吃相難看~~~>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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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904000015KK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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