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位打工仔,每年需交稅。而今年4月跟妻子結婚了,她是個無限公司的東主,剛完成了損益表,得知公司在去年虧損了萬多元。
想問一下:
a)如本人在填入息稅表時選擇合併報稅,那配偶的無限公司虧損可以減輕本人的收入,令本人不用交稅嗎?
b)如我來年加入她的公司,作合顆經營,佔50%,我們在填寫薪俸稅表時選擇合拼,可直接把公司的虧損數字填上去作扣減稅額用途嗎?
謝謝幫忙~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36: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901000051KK0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