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請假,保險公司打折理賠是否有理?

2012-09-01 3:15 pm
某甲向保險公司投保日額型終身醫療險,事後,因精神疾病,醫院係採日間住院方式處理。期間,某甲又有在住院期間請假。

保險公司主張,日間住院非契約所約定之住院,若鈞院認為是契約所約定之住院,因為有請假,亦應打折理賠。

請問:我只問一個較簡單的,保險公司主張打折理賠是否有理?

回答 (7)

2012-09-01 6:03 pm
✔ 最佳答案
打頭陣的來報到了~

打折無理由
1. 除非契約有約定住院係不包含日間住院, 否則應以住院計.

2. 依據契約中有關住院日額的給付條件如下可知, 如
住院期間請假日數應扣除, 然而...請假一小時, 二小時, 五小時, 是否應比例扣除呢? 契約並無約定, 故...我覺得...沒規定, 沒法定, 就不應比例扣除, 也就是說(打折理賠)無理由.第九條【住院醫療保險金的給付】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含入院及出院當日)依下列約定之一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

2012-09-03 00:32:48 補充:
拜託, 我也要一人分, 謝謝

2012-09-04 18:40:46 補充:
對丫, 同一種案件會有不同判決. 但是...我想表達一下啦
1. 要保人和保險人訂立的是一份保險契約 , 且應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保險契約之內容不得違返保險法之絕對強制規定(例, 超額保險).
2. 住院一詞僅在契約中出現, 保險法中並無明文, 故, 當事人雙方應就契約規定行使各自之權利義務.

2012-09-04 18:40:51 補充:
3. 即然契約有將(住院)一詞予以定義, 並無疑義, 法官拿(醫院來函)以及(健保法規)來(另外解釋住院的定義), 置私法自由於何處呢?
4. 更何況, 契約真有疑義, 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 保險人可能要排除日間住院, 要保人不可能要排除日間住院), 如有疑義時, 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之原則(保險法54條II)

2012-09-07 09:30:54 補充:
謝謝Tony & 葉大哥的鼓勵 , 我會再加油的
2015-03-29 6:45 am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三條請假規定:
保險對象住院後,不得擅自離院。因特殊事故必須離院者,經徵得診治醫師同意,並於病歷上載明原因及離院時間後,始得請假外出。晚間不得外宿。未經請假即離院者,視同自動出院。
保險附約條款」並未針對「住院」需幾小時以上才能理賠及限制被保險人24小時內均不能離開醫院等節加以規範,也就是說,此附約並無將住院請假排除於契約承保範圍之外。依此,住院期間依法請假(可查病歷)且徵得診治醫師同意,並於病歷上載明原因及離院時間後外出,晚間也沒外宿。完全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保險公司須依契約內容理賠。
2012-09-08 6:03 am
保單條款只定義怎樣才算住院,沒定義住院必須住滿24小時才算一天,

再依示範條款看,就算是日間住院,病患是否是依醫師診斷而必須收住入院治療?

如是,實在找不到保險公司拒賠或打折的理由....
2012-09-05 8:26 am
法院審理需依法律

審判者採用那一條法律條文?? 在於主事者法學素養與師承派別
自由心證權該不該限制?? 需限制到什麼程度??

個人常於各法院搗蛋, 養成=== 法律千萬條 要用自己喬===, 故小明常說我是竹篙鬥菜刀

我站被保險人立場時 ----- 保險公司須全額給付
我站保險人立場時 ----- 日間住院拒賠

Tony 你希望我站哪邊??
目前在人身保險糾紛處理我是永遠的原告!!

2012-09-05 00:39:10 補充:
法院所確定之事實,皆係過去之歷史事實,為確保裁判之客觀性及公正性,事實之確定即非單純法院主觀之認識,須依==證據法則==作合理客觀之認定
而當事人主張之事實有爭執者,於訴訟中即為所稱之待證事實,或證據之對象
又民事訴訟法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及辯論主義,是法院據為判決基礎之事實,非經當事人主張,即不得加以斟酌,此即所謂主張責任, 又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即有提出證據證明其事實真實性之責任,此亦稱之舉證責任,當事人不能盡舉證責任,或所舉之證據不能證明所主張之事實為真正時,即須負有受到敗訴判決之危險,此亦即訴訟上之諺語--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之真諦

2012-09-05 00:39:22 補充:
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發現實體之真實,民事訴訟的目的在於解決紛爭,並保護當事人的私權
因此兩者法院舉證責任分配法則以及心證程度並不相同, 前者,法院必須要得到==不容有合理性的懷疑==的確切心證,方可認定其犯罪事實, 但後者只要收得=證據之優勢=已經足使法院取得蓋然性的心證

2012-09-06 22:06:21 補充:
國良
開始會動腦了
加油!!
參考: 保險瘋子
2012-09-03 5:10 am
阿文:

TONY都出聲啦,只能請你依慣例查一下判決,寄一份來吧,感謝。
2012-09-03 4:29 am
2位,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保險上易第6號判決,似乎不採2位的看法,對於這個判決,不知你的看法如何?
他的結論,是可以折算的,tony

2012-09-03 22:04:47 補充:
沒給你「年」,你還找的到,果然厲害!tony

2012-09-03 22:19:26 補充:
國良兄:
我國民事訴訟法採「優勢證據主義」,你的理由可能比較難說服法官,但,我的結論和你是一樣的!tony

2012-09-03 22:21:31 補充:
文大不知會不會問,什麼叫優勢證據主義?擔心中,先寫上去,他就不敢問了,哈哈!tony

2012-09-04 21:17:19 補充:
文大:
我就知道你會作這種解釋,救命啊!tony

2012-09-06 19:10:25 補充:
孝本大:謝謝你的說明!tony

2012-09-06 19:11:40 補充:
國良大:
說的不錯!tony

2015-03-30 20:37:51 補充:
謝謝您的意見!由目前法院的實務看來確實是如此!tony
卡位 上班中 晚上在來

2012-09-01 19:16:18 補充:
「本附約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
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時,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依上面一般市面的醫療險''住院''部份的定義,只要「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因該就符合住院之定義,所以不論日/夜間住院阿文個人認為都要賠

打折更不用說了 保險人有什麼依據?

(打折一般都是出現 早期精神病除外 融通打折理賠)

2012-09-03 12:28:11 補充:
TONY兄是幾年的判決書?

2012-09-03 18:41:59 補充:
果然是我猜的那家= ="

2012-09-04 12:35:53 補充:
哈~~~TONY兄越來越了解阿文的胃口@@"

同一種案件 不同法官 不同律師 不同證據 常常都會發生不同的判決......

2012-09-04 21:28:41 補充:
= =" 不然該怎麼下結論....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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