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嘅情形下教會姊妹為了自保可以講大話嗎?

2012-08-30 4:21 pm
劫財劫色綜援漢囚九年

【本報訊】綜援漢去年先後夜闖新界工場及官地,打劫駐場的兩名中年女保安。其間他色心起,強迫她們替他口交。當匪徒欲再進一步時,兩人機警地分別以患有心臟病及性病作藉口,避過強姦慘事。涉案匪徒昨在高院承認搶劫及非禮罪,被重判入獄9年8個月。
55歲的被告鍾蘇橋,有19個案底。去年9月6日凌晨,被告潛入元朗一個扎鐵工場,以鐵線綁起48歲夜更女保安的手腳,劫去500元現金等財物。被告又撕開女保安上衣摸胸,更露出已戴上安全套的陽具。女保安跪求被告停手,又自言有心臟病及高血壓。被告遂逼她口交,直至她扮暈始收手。
被告在11月8日再潛入大埔公路一官地,以刀狀物件指嚇57歲女保安,劫去2,500元現金及八達通卡等財物。被告欲與她性交,她聲稱患性病,被告遂逼她口交。事後被告以劫來的八達通卡乘車及消費而敗露行蹤。
案件編號:HCCC238/1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830/18003761

回答 (2)

2012-09-06 6:08 pm
✔ 最佳答案
馬太福音5: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馬太福音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創世記 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2012-09-06 10:11:30 補充:
明哂未?不單要不反抗,更要成孕達至生養眾多嘅目的。

2012-09-07 23:48:54 補充:
聖經的確如此,非否不會強姦犯可以與受害人結婚就免受任何罪名。而婚後更可以毒打受害人,令受害人自殺死,還強姦犯一個自由身。(參考關鍵字︰摩哥少女 嫁強姦犯)

註︰請勿跟我說伊斯蘭教不是舊約聖經,否則你就是作假見證!

2012-09-08 11:50:50 補充:
聖經說強姦犯無罪,何時到你有權說有罪?

2012-09-10 10:38:22 補充:
在生的事在生數,死後的事死後數。
有人不理會死後會有什麽事等著,只想著在生要做什麽,那你又有何耐何呢?在生無罪就是在生無罪;死後有罪就是死後才有罪。

但有誰可說何時才是最後審判?有耶穌之傳說至今2千年,如1百年後還沒有最後審判,作惡之人還可以死後快活1百年,即使要到地獄都已經物超所值!

你所說強姦的卻是無罪的絶對是錯誤!因為聖經一早已經暗示過,女人被強姦是有罪,因為女人引起男人色心才會被強姦,所以有罪的是女人。聖經早已說過女人不可露出身體、手腳、頭髮,因為會引起男人性慾。即是女人是不可引男人性慾,否則就是犯罪。所以女人引起男人色心被強姦,伊斯蘭教上說錯是在女人而可蘭經就是舊約聖經

2012-09-10 11:59:07 補充:
對一個女人黎講,就算係被人非禮,都想殺咗果個男人,莫講話強姦!
重要個女人同個強姦犯結婚黎原諒個強姦犯!?切咗下面落黎餵咗狗先好講E句嘢!
個個男人都係咁賤格,包括你口中嘅仁義之神。

2012-09-12 11:44:22 補充:
切咗你下面先好講嘢啦!聖經係無理由要受害人同施害者結婚!這個要求係癲嘅!講完!

2012-09-12 12:01:45 補充:
要求係唔合理嘅,跟住唔合理要求做嘅人係更加唔合理嘅!
2012-09-07 9:22 pm
你地係迷忘記左"不可姦淫"呢?神叫世人容忍不義的事(因為神會賞賜及報應人),但沒有叫我們容忍罪惡。你重話神唔公平,甘你意思係米想講想強姦人的無罪,無辜被強姦的有罪?

2012-09-08 13:17:04 補充:
ka Wing 小姐:

"強姦犯可以與受害人結婚就免受任何罪名"
當然不是。他表面上的行為好像完成了贖罪,但若他的心裡並沒有回轉,為個犯悔改,在神面前他一樣有罪,因為他行了惡並且不知悔改,單憑結婚的行為並不能取消那罪惡。若他心裡認罪悔改,就是承認自己有罪的,願意為罪有所承擔(就是為了自己的強姦行為有所承擔娶她為妻),他表裡一致,神豈會不赦免?

2012-09-08 13:17:16 補充:
"而婚後更可以毒打受害人,令受害人自殺死,還強姦犯一個自由身。"
錯了,神沒有叫我們可以犯罪、容忍這種罪惡,若那人以為結了婚就是可以活在罪惡之中為所欲為就大錯特錯了,他若不回轉在神面前就必定要死在他的罪孽之中。

而且根據聖經要求,被害人是有權不接受該段提親的,受害人認為對象不合適是可以拒絕,所以並不存在閣下指的"不合理"情況。

想強姦人的當然是有罪的,但無辜被強姦的卻是無罪的,該為罪而受罰的是想要犯罪的強姦犯,無辜者防止了罪惡發生是情有可原的。

唯獨信耶穌由罪中回轉向神的,才能得蒙赦免。就是手拿伊斯蘭聖經也不能稱義的,因為律法只能叫人知罪,並不能令人不犯罪的。

2012-09-11 13:53:06 補充:
所以就說:若他回轉但不脫離他所犯的罪孽及過犯繼續犯罪,他的回轉不會被神記念,他就是強姦了100人亦不悔改,結100次婚也不能赦罪,但若他真心願意悔改,以後不再犯罪,神必因他回轉而歡喜,因為神是看穿人心的神。

2012-09-11 13:53:15 補充:
行強姦犯罪的是女人,還是強姦女人的男人?當然是行強姦的男人錯了,耶穌說:"凡看見女子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就已經說明是動淫念的一方犯罪。耶穌不也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嗎?只懂行律法字面上的表面行為,並不能令人聖潔。伊斯蘭教只懂行律法字面上要求的表面行為,卻沒有行律法上對義的真諦,所以耶穌才多次指責那些人為假冒偽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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