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扣薪~伸請異議

2012-08-28 5:47 am
請問 法院要強制扣薪,可是我們要伸請異議要怎麼伸請?

我們住高雄,可是他是臺北的法院,所以我們也要來臺北嗎?

回答 (5)

2012-08-28 12:19 pm
✔ 最佳答案

為就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事:

異議人於○○年○月○日收受貴院○○年度促字第○○○號支付命令
之送達,命異議人於20日內清償債款。但由於該項債務尚有糾葛(或說明原由),為此依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規定,對於該支付命令,向貴院提出異議。

僅狀 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 公鑒

具狀人:XXX

依據上述修飾 寫好狀後(股別 案號要填)
按其法院地址 一式二份(或依據債權人數)
以掛號20日內 投寄給台北地方法院 既可(訴狀表格下載)↓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1.asp



PS 民事訴訟法第516條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
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
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之後您便會收到台北地方法院 開庭傳票
在親自跑一趟


當然 如您知悉管轄(當初合約約定)屬您居住地


亦可同時提出





2012-08-29 06:49:24 補充:
你能未卜先知嗎

版主並未言明 怎知開始強制執行

笑....

縱不同 將法條與支付命令字樣踢刪除 既可通用

這只是下筆格式而已

笑***啦 笑

2012-08-29 06:51:53 補充:
版主並未言明 怎知開始強制執行



縱不同 版主自可將法條與支付命令字樣踢刪除 既可通用

提出 異議字樣 既表示 異議...

這只是下筆格式而已
2012-08-29 2:37 pm
=.=

拜託一下,支付命令與聲明異議是處理執行名義的問題。這件都開始強制執行了,還亂回!

軍師笑料又一樁......

2012-08-29 08:33:41 補充:
唉,你不懂,就是不懂。

「法院要強制扣薪」,看到沒?如果是聲請支付命令,不會處理到「執行細項」這塊。

你就是不懂嘛,上面就「教導」過你了,「支付命令」是在處理「執行『名義』」,名義,知道嗎?執行名義不一定要靠支付命令獲得,勝訴判決也是執行名義的來源。

當事人會不會描述錯誤?當然可能,但前後文對照也該知道現在是啥狀況,你還好意思自稱有實務經驗。噗,文章留著嘿,大家繼續笑。
2012-08-28 6:28 pm
收到支付命令後的二十天異議期間
跟收到扣薪通知
要處理的方式是不同的
2012-08-28 6:01 pm
Goro-Shigeno 大師 說得很好,在本訴都未適當攻防,就不要麻煩執行法院,欠債還錢 或離職沒有薪資可執行。
2012-08-28 12:58 pm
軍師大大所提 是在強制執行名義未開始前

但版大所寫之題義 理應為強制執行已經進行中

所以並不適用於民事訴訟法513條

而必須用強制執行法第14條

但因發問板大並沒有寫出提出異議原因

只能這樣建議

(或由發薪單位以同法119條提出相關異議)



2012-08-28 04:58:58 補充:
更正是民事訴訟法516條
參考: 自己,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5-01 18:10: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827000015KK1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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