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A君於7.1 發生車禍 當日緊急送至馬階醫院(淡水區) 8.26 出院
診斷書:宜休養2個月及骨頭龜裂
車禍事故研判分析表::A君無責任
A君一個月薪資7萬 及 租金支出2萬
A君:1.南山人壽(民國88年保單)日額型2000NT 2.意外實支5萬3.手術險 及1.富邦產險意外實支5萬
及肇事人投保新安東京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 及國保(最低薪資)
A君負擔醫療費用3萬 及車損5000NT (10年車)
試問:1.保險業務員會如何幫A君處理理賠?及應備文件?
2.A君打算向新安東京及肇事人求償50萬有無可能?(請說明理由)
3.本案簽涉刑法及民法那些條款?
(PS:一題問倒一推保險業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