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請問簽離婚協議書時是否需要見證人及見證人簽名?
答:不一定!一份正規的離婚協議書,並非一定要由第三方見證和簽署,基本上辦理離婚雙方簽署便可!當然如有見證人則理應較欠缺為佳,因始終多了一重認證!
但要注意,單憑離婚協議不等同婚約已無效!一般情況下,縱使雙方就離婚的各方面都已達成協議和共識,並立約及簽署作實!仍要待家事法庭的法官審視和頒下暫准離婚判令,及將該離婚協議登記在離婚個案的紀錄之上,方作有效(即使在律師見證下簽署亦如是)!
即是說,單單簽署離婚協議(縱使有見證人簽署)而未辦妥正式解除婚約的手續(取得法庭命令),則離婚協議未算正式生效!因婚約仍在故離婚後的協議按理未能運作!
基本上每個離婚個案的資料都有所不同,但萬變不離其中,一些主要的資料仍然是必需的!
離婚協議書應包含的內容:
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以及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關於離婚損害賠償問題。
8、其他需要在協定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11、違反協議的責任。
離婚協議書(樣本)
男方: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身份證件號碼、住址、聯繫電話)
女方:XXX(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身份證件號碼、住址、聯繫電話)
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達成協定如下(簡述雙方離婚的原因) 協議人雙方於××年x月x日在 xxxxx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定:
一、協議人雙方xxx與xxx自願離婚。
二、明確子女的撫養歸屬權及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的負擔,並寫明給付上述費用的具體時間、方式。在撫養費條款之後,還應當就非直接撫養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作出時間、地點等明確具體的約定。例如:女兒xxx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xxx元,在每月xx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含房產、物業、電器、傢俱、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現金存款、有價證券、股權等)。例如:夫妻有座落在 xxxx路 xx號的樓房一套,價值xxxx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現金xx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x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x萬元。
四、列明對債權債務的處理(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的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的具體處理)。
五、列明孩子的探視權力,如:xxx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女兒(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簽名或印章) 協議人:(簽名或印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