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記錄可以拿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2012-08-27 1:26 am
我現在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在7年內我被監禁過,請問我可以拿永久居民身份證嗎?
更新1:

唔該曬咁多位!

回答 (4)

2012-08-28 1:15 pm
回答者003大致上說對了。

但罪犯自新條例是指刑罰罰款不起過10000元或以上,以及監禁不起過3個月或以上先有效。

以下判決情況會生效:
1. $10000元或以下刑事罰款 - 繳交完成後起計3年內沒有犯刑事案件!
2. 3個月或以下監禁 - 服刑屆滿後起計3年內沒有犯刑事案件!
3. 社會服務令 - 屆滿後起計3年內沒有犯刑事案件!
4. 感化令 - 屆滿後起計3年內沒有犯刑事案件!
5. 更生中心 - 服刑3 - 9個月不等,刑滿後需接受1年的監管!
6. 勞教中心 - 服刑2 - 6個月不等,刑滿後需接受1年的監管!
7. 教導所 - 服刑6 - 36個月不等,刑滿後需接受3年的監管!

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的監管期屆滿後起計三年內沒有再被定罪,罪犯記錄可列作為失效。

(註:民事訴訟的案件而需繳交罰款或賠償不計算在內。)
參考: 香港法例 - 297章
2012-08-27 4:46 pm
當然沒問題,在本港行的是普通法,當你被裁判法院,或其他級別法院,判以罰款、社會服務令、感化令、監禁等,都是已留有案底﹗雖然,你在罪犯自新條例中,在不犯事三年後自動洗底,又點會影響你的申請,你是只要住滿七年,就可以申請﹗
參考: 自己
2012-08-27 11:00 am
No.

Imprisonment does not meet the definition of "ordinary reside".

In other word, for that 7 years, you can't count your time in prison.
2012-08-27 10:00 am
no problem. you can get it.

收錄日期: 2021-04-27 12:22: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826000051KK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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