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來了一個半月,就辭職的問題(以前都是請印傭,都是開開心心做到完約還不捨得走,從未試過.....):
1.一個月通知期,我跟本不夠時間另請人,兩個小孩(小學&幼稚園)無人照顧.又不想
請本地傭,因為不獲僱主續約的,多數都有問題.好心煩.
2.她一到我家,就立即有財務公司寄信來,如她走後,財務公司再來討債,怎麼辦?
3.因見她挺笨,做事慢,學習慢,而且完全不會做中菜(資歷說是以前在新加坡做了兩年)
怕她處理不了,不想小孩當小白鼠我已特地辭職暑假在家幫帶小孩和教她.每天
除了炒青菜和炸.....大部分菜都是我邊做邊教她,現在剛會一點,如此收場.好象我在
貼錢教她做,多過她幫我! 好苦惱
4.我還得賠償她回菲的機票吧? 我已幫她買了兩年保險,能向她索回款項嗎?若要再
請,還要另付僱傭公司最少1千多塊......
5.為何她離職後不回去,說手續未辦完,原訂機票也要延後改期,如沒在港找新僱主,需要辦理這麼長時間(2個星期)手續,才能離港嗎?或是否因為她辦理新僱主合約須時?
怎麼好好的,她要辭職,但僱主卻要負責所有損失?我們就沒有任何保障嗎?
我也只是一個普通的打工家庭,下一次又是如此,那我又該如何?
上次新聞又說 傭工又在討論加薪. 我們可幾年都沒加過薪,反而每換工作就越降工
資, 政府是不是要逼到個個普通小市民都不工作,都去領綜援才安樂???
為何她離職後不回去,說手續未辦完,原訂機票也要延後改期,如沒在港找新僱主,需要辦理這麼長時間(2個星期)手續,才能離港嗎?或是否因為她辦理新僱主合約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