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的勞工被剝削的情況簡直己到了, 反人權的階段, 有許多打工仔是一天工作12 小時以上, 回家還要STAND BY 聽公務電話, 回電郵.. 但超時工作完全無補水. 好黑暗的剝削!! 生活得像奴隸!!!! 難道香港人天生命賤?
難道真是商人治港 / 在商家霸權下, 我們連人權都沒資格有?
為什麼其他地區國家, 執行了最高工時, 最低工資那麼多年沒問題? 香港就未執行, 提議都咁多人吵? 香港仲有冇公義 / 社會道德/ 道義?
這樣的不公平社會, 迟早引發暴動!!
中國
最高工時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美國
最高工時
每星期40小時
資料來源︰“General Structure and Subparts”中的“Subpart 15.1- Source Selection Processes and Techniques”
德國
最高工時
每星期平均37.65小時 (由僱主和僱員協定. 資料截至2000 )
泰國
最高工時
商業從業員每週不得工作超過48小時,工人每週不得工作超過42小時
更新1:
RE: T.K.Kwan( 知識長 ) 你這種說法我聽了很多, 在老板的立場總用你這一套理論來反時最高工時. 但是許多國家走在我們面前, 執行了最高工時, 完全沒有問題!! 想想鬼佬, 無几年願做到隻狗, 好多人均GDP還比我們高! 像大陸一樣這樣執行, 沒有問題, 由於有法律的保障, 即使有時我都會要求我大陸的助手幫手加下班, 有時是無OT, 但都不會做得太過份, 最多叫他們留30 - 40 分鍾收尾做埋. 先打咔, 所再收尾.
更新2:
RE: T.K.Kwan( 知識長 ) 大陸的職員沒有因為有這法律而減少固定工資, 而是每年得到10-25%的加薪. 由我親自簽署加薪. 我完全不認同你的說法, 若設立最高工時, 令固定工資減少, 那我們這個社會就太不公義, 就是要求職員, 每人要做到死,得半條命才夠生活, 連体息的人權都沒有. 几殘酷的社會?這跟本是一個反人類的社會. 只會令我們年輕人更沒有生活余閑, 更沒有創意, 更沒有時間去照顧下一代,不願生育, 我們不會有下一代, 人口會更老化. 公民社會會步向死忘. 是沒將來的.. 在這種反人類的剝削下, 更要鼓勵年輕人, 激進的反抗剝削!!!
更新3:
我想大聲喚醒香港人, 我們都是人, 若我們不為我們的基本人權而戰, 可以指望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