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一
小明的車有投保車體損失保險 .
今小明駕車與小強所駕之車發生碰撞, 經研判出來, 小明有肇事次因, 小強有肇事主因, 保險人將車修好花了5萬元, 試問保險人對於小強的保險代位金額怎算呢?
情況二
小明的車有投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 其中, 財損額度為50萬.
今小明駕車與小強和小良三人所駕之車發生碰撞, 經研判出來, 小明和小良為肇事因素, 小強則無肇事因素, 保險人在場同意大家和解之金額, 其中財物損失部份計有20萬元, 試問保險人把錢給了小強, 之後對於小良有無保險代位? 代位金額是20萬嗎?
和解書上的賠償責任人有數二人, 在和解書上是否會寫此二人個自負擔的金額(例如, 小明負擔15萬, 小良負擔5萬), 然後保險人可向小良保險代位金額為5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