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日幫個差人打完官司, 比個女人摑咗巴, 應該告佢傷人嗎?

2012-08-23 4:18 am
我只係幫個客打官司之嘛, 人地搵得我我就緊係幫佢啦, 點知離開法院, 無端端比個死八婆打, 好痛呀! 仲要係咁罵我, 痴線! 大家認為應唔應該告佢呀?

回答 (2)

2012-08-23 5:39 pm
✔ 最佳答案
入果係王思苦打你咪算囉。
其實只要有人證物證等可以係毫無合理疑點下將得通成件事OR證明倒係佢打你,就告得入。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普通襲擊
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1年。

不過我想問果為八婆係你個client益話係敵方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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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
香港法例
2012-08-23 4:43 am
你放過她吧!事實上法律是幫有錢的人洗脫罪行,同時也令一班苦主受屈.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55: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822000051KK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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