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與「間房」的分別是?如何才算違法呢?

2012-08-22 5:34 pm
我聽朋友說,只要是改變樓宇的結構而出租,或者出租公屋單位,便算是違法,但又聽朋友說,私人樓可以自由出租。是否這樣呢?

其實,「劏房」與「間房」的分別是?如何才算違法呢?

如果是自置物業,原本沒有間房的,現在自己找裝修師父替我間開幾間房,然後我出租它們(保證每間房的面積都夠正常人住),是否犯法?

另外,是否只要是在公屋中,就算是自己已購買的公屋單位,都不可以出租呢?

回答 (2)

2012-08-22 7:23 pm
✔ 最佳答案
一個單位一份租約係唔犯法,但一個單位有十幾份租約,咁你算係經營公寓或酒店,應受有關牌照同法例管制,唔使問你都冇攞牌,或者連租約都冇,咁咪犯例囉﹗
2012-08-22 10:07 pm
呢個所謂合唔合法既問題,範圍可以好大,例如樓宇結構,土地用途,牌照,消防,大廈公契,稅務等,任何一樣都可以犯法,實際情況黎講,香港政府係有事先會執法,無事就唔會點理,所以市民有時會覺得好多人都係咁做,認為冇犯法.

我大約講幾樣例子,先講樓宇結構,僭建既大意黎講,就係冇向屋宇署入則既工程,就算你做既工程質量極高,遠超過建築物條例之要求,只要冇入則就是僭建,引伸下來既問題就係,到底咩工程先要入則?大約既結論係,劏房唔一定係犯法,只係多數犯法.

第二係分租問題,假如你向銀行借錢做樓按並聲明作自住用途,咁好明顯又係呃左銀行,咁又好可能犯法.然後租金收入又應該要交稅,交定唔交好?

第三樣係可能比租客索償,但呢個情況極小機會出現,因為冇錢同你打官司.

*劏房間房既分別,劏房會有獨立廚廁,而間房就只係一間房,入面係冇來去水供應,亦唔能夠煮食,大約係咁分啦.


收錄日期: 2021-04-16 14: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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