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指定受益人,給付保險金是否應先扣除稅捐?

2012-08-21 12:02 am
某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某人壽投保壽險1000萬元,未指定受益人。
某甲有子A及女BCD共4人,配偶已亡,98年某甲贈與1億元給子A,未繳贈與稅,99年初甲死亡,並無留下任何財產(財產只給子,不給女)。
甲死後不久,國稅局核定甲應繳贈與稅,假設900萬,試問:
(一)國稅局主張1000萬的保險金應先扣除900萬的稅捐,是否有理?

這是客戶問我的問題,現在保險從業人員,真的不是人**。
保險法結合稅法!請好友們享用。

回答 (7)

2012-08-24 10:39 pm
✔ 最佳答案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七條規定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一、行蹤不明。
二、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依前項規定受贈人有二人以上者,應按受贈財產之價值比例,依本法規定
計算之應納稅額,負納稅義務。
如果按113條的狀況假設甲沒有指定受益人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那將變成A.B.C.D的遺產所以國稅局主張扣900元為無理由

2012-08-24 16:05:50 補充:
冒煙:TONY不是說贈與嗎?
98年某甲贈與1億元給子A,未繳贈與稅啊.所以按目前遺贈法第七條是會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就算國稅局要核課也只有A的部分.而不是900萬.
2012-08-22 5:29 pm
我是來練習的, 答錯的話或有補充答案的的話, 請指教啦
(一)國稅局主張1000萬的保險金應先扣除900萬的稅捐,是否有理?
==> 我覺得是無理.
原因:
綜使未指定受益人, 目前要保書上多有約定 ( 未指定受益人時, 其身故保險金的之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 ).

我想問一下問題~
如果要保書上都沒有受益人約定時, 國稅局應以 900萬除以法定繼承人之人數(四人), 也是每人要繳225萬, 對嗎? 或者說, 這與民法上的多數債務人規定有關呢?

2012-08-24 11:48:27 補充:
依保險法112條之反面解釋,未指定受益人應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保險金應免計入遺產的原因:
1. 保險金之取得, 為受益人的原始取得而非繼受取得.
2. 設立保險金受益人之目的為在被保險人身故後, 其遺族生活可能頓失經濟支柱而陷入困境, 該保險金可幫助遺族生活免於困苦之境, 其 目的合於保險制度的目的: 確保經濟生活安定.
如果只因法條寫 ( 指定 ) 二字才能免稅, 感覺得法條不夠完備.

2012-08-24 11:54:05 補充:
民法1153條第二項規定: 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外,按其應繼分比例負擔之。
所以900萬應以 ( 應繼分比例 ) 個自負擔.

2012-08-26 21:14:50 補充:
朝陽人壽生活大師終身保險條款:
受益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行指定受益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受益人。

像這樣子就要課稅嗎???
2012-08-21 5:08 am
林兄:
我想我要問的是,國稅局這樣扣合法與否,而不是問你如何節稅?是否請你提出想法!tony

2012-08-22 22:09:36 補充:
國良兄:
一、你的理由可能有問題,依保險法112條之反面解釋,未指定受益人應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二、既然是被保險人的遺產,就可能會有被扣除的風險,除非你可以找到合理的理由。

2012-08-22 22:11:27 補充:
國良兄:
900萬當然是連帶債務,你可以參考民法1153條之規定。
至於其責任,當然適用民法272條以下之規定!
供參!tony

2012-08-26 22:09:40 補充:
國良:
這一題要分甲說、乙說,你應該知道如何作吧!TONY
TONY兄怎麼扣?保險人直接賠給國稅局嗎?

2012-08-20 21:15:12 補充:
OK

稅阿文還沒深入研究

先看一下相關條款在補充

2012-08-23 18:59:12 補充:
我已經昏倒中....

''擊掌''

冒煙兄換你接力上場表演
2012-08-21 2:50 am
我且壁上觀
煮咖啡, 點煙斗
沒有老婆的嘮叨, 沒有兒子的騷擾, 可以隔岸觀火

2012-08-25 09:14:38 補充:
天啊!!
簡單的東西怎麼大家將它複雜化?
法律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法律條款擺上面
事實行為擺下面 ===> 涵攝

套上去就不會錯, 哪有那麼多假設問題!!
2012-08-21 1:43 am
原來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有資料教人保險可以節稅?

→請教大家怎麼查。

原來保險法有規定保險給付一律免稅?

→不知是哪一條?

分紅保單及投資型保單可以避掉所有遺產稅及贈與稅?

→不知道管稅法的財政部,會不會同意這個說法哩。

2012-08-24 10:46:55 補充:
阿文要冒煙表演什麼?

跳火圈?上空秀?

TONY都說了看民法,冒煙哪裡會。

2012-08-24 15:04:33 補充:
國良:

保113的內容不是寫的很清楚嗎?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這還有什麼討論空間?想推翻這條喔?找大法官釋憲啊。

沒有釋憲文之前,你想用個人的見解去對抗法律,上法院的時候,除非碰到想法和你一樣的法官。

2012-08-24 15:14:28 補充:
tang-tang:

請先注意稅從何來?

這個弄清楚了,接下來才是誰該繳稅?

最後才是如何課稅?

至於保險給付,因為沒有指定受益人,那是另外的遺產,和題目中國稅局核課的900萬的稅,又是兩碼事。

2012-08-24 16:17:33 補充:
先講稅法好了啦

一億,反正現在遺產稅和贈與稅都只課10%,所以不論繳哪一個名目,都是1000萬。

但是因為死者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一億給子,仍然計入遺產,要繳遺產稅,這是純稅法的部份。

可是贈與稅可以由受贈人繳,也可以由贈與人繳,遺產稅只能由繼承人繳。

怎麼看,都還是覺得問題怪怪的哩!

2012-08-26 14:48:40 補充:
怎麼結案啦?

冒煙留校查看中,等補考題目。
2012-08-21 12:40 am
依保險法規定:所有保險給付,無須納入稅捐。但有一項除外,就是保險理賠金未指定受益人,得納入遺產稅計算之。
而某甲贈與財產時,未申報贈與稅,可能是經國稅局查得,所以得合併扣繳遺產稅及贈與稅。想要合法節稅,只有在某甲身前,購買分紅保單,或者是投資行保單,並且指定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才能避免掉以上稅收!!
參考: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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