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Macy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請問特快公屋確認信重吾重要架?吾見左對申請特快公屋有無影響?
答:由房委會向「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合資格申請人發出的確認信件,當然算是重要的文件之一,理當小心保存!
但萬一確因某些原因失去,如遺失或損毀等,則理應可以向房委會要求補發,或查詢確認縱使未獲補回信件,但仍然無損已擁有的確認資格!
理論上祇要能提供你的姓名和身份證明資料,已能查證你於房委會紀錄中的相關資料,從而證明你已成功獲發出確認信!
況且確認信祇表示你符合參加「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未必保證必定有特快公屋編配給你!因有先後次序要輪候,如未輪到你便已將今期的特快公屋編配完,則你的申請便落空,確認信便淪為一張廢紙!(下期再有特快編配計劃要重新登記和申請)
假設你於今期特快編配計劃中獲得揀樓資格,則會收到房委會的信函,列明單位地點及揀選時間!那持有這封有獲配公屋地址的信件和身份證明文件,前往該屋村辦事處,相信已經可以確認身份而未必一定要出示特快計劃確認信!
再假設你不接受該單位甚至無出席揀樓,都不會影響你原本輪候公屋的時間和揀樓機會(連被註明已揀樓一次都不會)!但如在成功揀選單位後卻反悔,則要即時向房署表明放棄該單位!否則無完成租約手續的話會被房署計入已揀樓但拒絕編配的三次機會之一!
請參考下列節錄自房委會網頁的資料!
9.申請人在成功揀選單位及獲發出有關配房通知信後,若拒絕接受自選單位的編配,或沒有/未能依約前往所屬屋邨辦事處辦理簽訂租約手續,其輪候冊申請會被註入一次「不合情理拒絕編配」的記錄。這個安排同時適用於申請人自行揀選寶田邨及天恩邨(一期)的申請。若申請人於我們發出配房通知信前通知放棄自行揀選的單位則不受此限。根據現行政策,假如申請人拒絕三個配房建議而沒有可被接納的理由,其輪候冊申請會被取消。
10.獲邀參加自選單位的申請人若沒有出席自選單位、或於自選單位程序中沒有揀選單位,是不會計算作一次「不合情理拒絕編配紀錄」,倘若其公屋輪候冊申請仍然有效,該申請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而會繼續循現行的公屋輪候冊政策及程序處理。
11.若申請人的入住公屋資格在其公屋輪候冊已獲核實並達配房階段(被凍結的個案除外),參加這項計劃並不會影響其公屋輪候冊的編配機會。故該申請人有可能會收到循輪候冊發出的配房通知信(包括最後一次的編配機會),邀請他/她辦理公屋入伙手續。在這情況下,該申請人必須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該編配。若申請人接受該編配,並辦妥入伙手續,其是次「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會被取消;若該申請人在拒絕接受該編配後,仍然持有有效的編配機會,則不會影響他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拒絕接受最後編配機會的申請人,若其輪候冊申請被取消,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亦會因此而被取消。
查詢詳情,請致電房委會熱線 2712 2712。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flat-application/express-flat-allocation-scheme/index.html
參考: 房委會網頁 +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