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撞車問題

2012-08-16 4:50 am
小弟06年駕駛公司車時,撞到一輛客貨車,當其時已通知公司經理,報燕梳及後判不小心駕駛及罰款,但離識後兩年收到對方車主要求賠償,及後知道舊公司經理無報燕梳所以對方保險公司追討本人及後舊公司改埋名及搬走埋但知道搬左去邊及通知對方保險公司,但近日收到對方的小額錢債處上庭通知信.
問題想問
1.當時我已通知世舊公司報燕梳,但經理無報咁責任誰屬.
2.我誰要負責賠償嗎,如要咁咪打公司公咪毫無,無賬(公司已買全保)
3.如到上庭時我不應訊需負刑責嗎

回答 (2)

2012-08-21 12:11 am
✔ 最佳答案
1. 你已經將意外事故向僱主呈報,而經理無盡快通知保險公司,其所引發的責任將由僱主承擔。2. 程序上你是不需要直接向客貨車作出賠償,對方祇可以向你公司追討賠償,而你僱主亦可以向你提出索償;不過僱傭條例規定,僱員因為疏忽引致僱主有可計算的金錢上之損失,每單一個案僱員的賠償上限為港幣300元!3. 雖然不需要負上刑事責任,但你亦應該如期出席耹訊,因為如果你缺席應訊,裁判官便會有權即時判你敗訴,那時你便需要履行裁判命令。其實按照你的簡單描述,你這次上庭應該祇是屬於簡短提訊,由審裁處的調查主任將個案進行分類和初步查訊,這時你便需要選擇「作出抗辯」,向調查主任提交證據,證明意外發生當時是受僱駕駛公司的車輛,你的角色祇是一間公司的代表,就算意外的發生是因為你的疏忽所引致,客貨車亦應直接向車主提出索償。
2012-08-16 11:22 pm
1. It will still be you and the company (the owner of the car). Insurance is for you to transfer the liability.

2. Yes. However, you can sue the company and its insurance company back.

3. No - but you will have pay whatever you are liable for.

收錄日期: 2021-04-20 13:11: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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