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及贍養費問題

2012-08-13 9:35 pm
本人已婚兩年, 婚後實在無法忍受女方的各種管制, 因此打算離婚。
沒有子女, 沒有共同物業, 沒有分居。
已向對方提出離婚的要求, 對方承諾只要我支付一筆六位數的金錢便願意離婚, 我願意支付。
但是後來, 對方又要求將我一半的薪水作為贍養費才同意離婚, 我覺得並不合理。
本人打政府工, 月入25K。
女方當私人補習老師, 平均月入都有20K以上, 但沒有入息證明。

請問如果我堅持要離婚的話, 我真的需要支付對方贍養費嗎?
如果真的要支付的話, 又是否真的要以一半薪水作業贍養費?

回答 (1)

✔ 最佳答案
Kenny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請問如果我堅持要離婚的話, 我真的需要支付對方贍養費嗎?

答:你要支付贍養費的機會相當高!理論上祇要對方作出向申領贍養費的要求,則多數都能如願,祇差在數目多少!

其實贍養費是雙方都可以申請的,即是說男方亦可以提出要求贍養費!祇是香港社會封建餘毒仍在,普遍認為女性是較弱的一方,加上男性愛面子少有提出,再加上家事法庭法官的裁決傾向寬待女性,故實際能取得贍養費的男方直如鳳毛麟角!

基本上離婚時雙方的所有共同財產都要申報和作出分配,收入同樣需要申報!如其中一方提出贍養費的要求,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時,便要交由法庭去作出裁決!


如果真的要支付的話, 又是否真的要以一半薪水作業贍養費?

答:不一定,要視乎情況!法官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去釐訂贍養費的數字,如雙方的經濟狀況、在可預見將來的生活需要、離婚前的生活水平、婚約維持的長短和雙方的年歲、精神和身體的缺陷、離婚時雙方會失去的利益等各種原因!

以你提及的情況,如對方被視為無業,則你有機會付出接近入息半數的贍養費!

故你有必要搜集對方有工作收入的證據,以待她真的作出瞞報時向法官提出(當然要有實質證據)!除了可以藉著她有收入而降低支付贍養費的數目外,她的這個不誠實行為亦大大影響法官對她的觀感,從而不會作出過於傾向她的命令!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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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813000051KK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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