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所得不計算

2012-08-10 9:57 pm
因我是家庭主婦,要照顧剛出生的baby,若申請中低收入我無所得,但有工作能力,所以在計算所得上,會將我的部份算入,那要怎麼證明我無所得,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不列入計算呢?

回答 (2)

2012-08-11 2:47 pm
✔ 最佳答案
~那要怎麼證明我無所得, 市、區公所社會課,在查核資料時會要求申請人到國稅局,申請包括父母的全戶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當年度相關人等的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金融機構存摺所列的存款。….(101年,前半年度申請調閱的資料為99全年度各類所得)當申請調閱年度的各類所得中,無任何收入,即證明版主的當年度的收入情形。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不列入計算呢?任何有開立並申報的各類所得,都須列入計算的額度。但是如果跟申請人没有任何姻親關係,(須提供戶口名簿)當然就不必調閱也不列入計算。
在此建議版主與戶籍所在的公所[社會課],
直接聯繫了解各人所需備齊的要件。

2012-08-14 11:51:00 補充:
個人申請中低收入戶,

社會課查核條件會以當年度,個人與相關人等的各項收入與資產總計審核。

比如:個人雖為有工作能力的市場攤販,即使當年度無任何申報收入,

但當所有相關人的總計資產卻超過額度,即會被刷下無法通過。
2012-08-14 7:29 pm
版主您好:

因我是家庭主婦,要照顧剛出生的baby,若申請中低收入我無所得,但有工作能力,所以在計算所得上,會將我的部份算入,那要怎麼證明我無所得,

答:並不是證明無實際所得,就可以不列入計算;依政府的列算方式:有工作能力而無實際所得者,最低也會以基本工資18,780元列算。

2012-08-14 11:31:38 補充:
承上

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不列入計算呢?

答:除非您符合以下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條件之1:
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
二、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能力之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
四、未與單親家庭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無扶養事實,且未行使、負擔其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父或母。
五、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或替代役現役。
六、在學領有公費。
七、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2012-08-14 11:32:39 補充:
承上

八、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九、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訪視評估以申請人最佳利益考量,認定以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為宜。
前項第九款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處理原則,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協助申請人對第三項第四款及第九款未履行扶養義務者,請求給付扶養費。

或則符合下列不具工作能力條例之一者:
1.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
2.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2012-08-14 11:33:03 補充:
承上

3.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4.因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5.獨自扶養六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
6.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二個月內,致不能工作;或懷胎期間經醫師診斷不宜工作。
7.受監護宣告。
依前項第四款規定主張無工作能力者,同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以一人為限。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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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810000010KK0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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