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Yikti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后供養家庭問題?
答:依 Yikting 網友提到的情況,則相信你大可放心,因相信你破產後月薪的全部,都可以保留作生活費之用,無需上繳還債!
基本上你每月收入祇有八千多元並不算高,照顧妻兒其實已甚為勉強,更遑論要供養父母!按破產管理署的一貫政策,非獨生子女的破產者,基本上難以要求於破產後於生活費數額內包含父母的生活費!
但由於你的太太在內地而孩子尚未出世,則如你在近期便申請破產,你便要同時向破產管理署提交結婚證書和孩子的產檢資料,以確定你跟她們的關係!
祇要你能成功證明跟她們的關係,則署方在你破產後考慮你的生活費數額時,便會將她們的支出包括在內!那按你月薪的數目便基本上不需要上繳了,其實以你的情況,生活費數額被批出一萬元左右,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