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嗨! 讓可以規劃近30家保險的Teresa為你解說
你自己一時善念 被有心騙你的人得逞
這是民事訴訟可以處理
你必須準備好借據/你是透過銀行轉帳給他
如果他現在有工作有收入
法院會判決 每月自他的薪資撥部分錢還你
如果他目前轉換其他工作
或是根本沒有財產
或已經逃離台灣
也一定要向 以下單位檢舉
他沒有資格 從事金融業務
他很可能會繼續 重施舊技 繼續騙別人的錢
你要有正義感 不要讓惡人 繼續得逞
金融消費者如有保險消費爭議,自101年1月2日起請逕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聯絡地址、電話及網址詳如下: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17樓
圖片參考:
http://l.yimg.com/f/i/tw/lifestyle/map_texticon.gif
(崇聖大樓)
電話:0800-789-885
網址:
http://www.foi.org.tw/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因商品或服務產生民事爭議時: 第一步驟 (一)您應先向金融服務業申訴(許多金融消費爭議的發生可能來自於誤解或者處理不當,金融服務業應有機會對於發生的糾紛採取補救或處理,故當評議中心在受理爭議事件與作出評議決定之前,依規定請金融消費者就金融消費爭議事件,先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二)或請電洽金融消費者申訴專線0800-789885我們有專人為您服務。當您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後,金融服務業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30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回覆給您。 第二步驟 但是,當金融服務業的處理仍讓您覺得不滿意(亦即,金融消費者不接受處理結果者),或超過30日仍未回覆給您(亦即,金融服務業逾30日不為處理者),請您在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如何申請評議… 請注意是否有不受理之情形
請電洽金融消費者申訴專線0800-789885我們有專人為您服務。●或下載 評議申請書 、委任書(由被委託人代為提出評議申請書時請填委任書) 、同意書(若僅由父母之一方代為申請者應由另一方填具同意書) 除評議申請書、委任書及法定代理人同意他方單獨代理書應提出正本外,其他文件或資料請以影本方式提供,於必要時方由本中心通知申請人提供正本予本中心參酌。●此外,若您不知道如何填寫您的評議申請書,我們也準備了相關的範例,提供您參考。
評議申請書--壽險(非理賠)範例
當您向評議中心提出評議申請後,若因故不想再讓評議中心處理,您亦可下載評議申請撤回書,於填妥內容後傳真(02-23161299)或郵寄至評議中心。請您下載評議申請書後,填妥申請書內容及附上相關資料後郵寄(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4號17樓(崇聖大樓)。評議中心將秉持公平合理、迅速有效之精神,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http://www.foi.org.tw/content/business/step.html
圖片參考:
http://www.foi.org.tw/images/首頁圖.jpg
參考資料: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台名保險經紀人公司
Teresa Liu 提供參考
8.5
2012-08-07 15:08:53 補充:
向金管會第一科 檢舉亦可
地址:22041 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
總機:(02)8968-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