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交通事故
我朋友昨天晚上七點45~50分左右,在新北市鶯歌區建國路280-2號前方發生車禍~
我朋友想請我問各位大大們這樣子的車禍算誰對誰錯呢?
我朋友跟對方行使同方向,對方因為突然打左方向燈,馬上就要給人家左轉,我在後面反應不及,向前追撞,請問一下那這樣車禍是算誰對誰錯呢?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大大幫我想看看誰的問題比較嚴重,因為我朋友也不知道要怎樣處理
回答 (7)
✔ 最佳答案
你沒錯,他有錯
轉彎不是光打方向燈而已
何況還違規左轉
參考: 林北聰明絕頂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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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 自行負擔修車費
對方:未依規定左轉(調路口監視器)
你朋友:後方追撞 為保持安全距離 時速過快
所以你朋友錯的部分較多 所以咬住對方那一點 能談到自行負擔修車費
已經是最理想的結果了
建議你可至法律相關可以諮詢的公司或單位做詢問唷
可以申請車禍事故現場圖 請他們做初步研判
我個人推薦 MY權益ITM 可以上網搜尋看看
他們也有FB 平常也有一些生活上的權益資訊
對生活還蠻有幫助
也可以諮詢 參考看看吧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無法僅以單方又表面文字表述就說得定責任..........人類社會生活情境萬端多元,什麼可能性都有,很難就這樣十分確定你沒責任。
你跟對方同車道嗎?
如果同車道的話,你行駛在對方後方,對方突然左轉
在初判上,你是因未保持安全車距,因而追撞喔!
對方突然左轉,突然打方向燈,雖然有責
(交通規則:打方向燈需在路口前30公尺打方向燈)
但是,你是從後方追撞,你須付的責任比對方大喔
如果,不同車道的話
對方突然左轉,致你追撞的話
在初判上,對方有責→橫跨車道轉彎及未依規定左轉彎
而你仍是未保持安全車距或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一般來說,後車撞前車
在無其他特殊情況下
都是後車比較吃虧
收錄日期: 2021-04-24 23:00: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804000010KK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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