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東南西北解答]工傷賠償要處理多少時間?(重有問題)

2012-08-03 5:24 pm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2073100841

之前個問題
你話
當僱主將工傷個案向勞工處呈報,勞工處會向受傷僱員發出信件,以核實相關資料,如果於意外發生後三週仍未能收到勞工處的郵件,即表示僱主並未報工傷也!

>>>但係報工傷唔係14日報就可以?
係唔係報個日開始計?

勞工處的信件內會附有一張「銷假通知書」,在你的工傷病假完結後,便需要向勞工處「職業醫學組」預約銷假日期,預約可以透過電話或網頁進行,通常可以安排一個月內辦理銷假事宜;

>>>醫生紙全都比哂公司,係唔係公司會幫我搗?
(有留COPY)

唔該 東南西北

回答 (1)

2012-08-03 11:19 pm
✔ 最佳答案
您好,可能你對補償條例有些少誤解,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於工傷意外發生後14天內向勞工處呈報,這14天的期限是以意外發生日開始計算,勞工處收到呈報後會於約7天內向受傷僱員發信,因此若意外發生後三個星期仍未收到勞工處的函件,即代表僱主未能於14天的期限內將工傷事故向勞工處呈報,這時受傷僱員便可以直接聯絡勞工處的分區僱員補償科,主動作出呈報和申訴!正本醫生紙是需要交給僱主的,而僱員祇需保留副本便可,銷假手續中亦祇需提供相關副本而已,就算當中有所遺漏亦可以於醫療紀錄檔案中提取相關資料,不過就會令補償過程延緩約六個星期!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54: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803000051KK0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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