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Exo 20:3
Deu 10:17 (聖經話有萬神之神, 即是承認還有其他的神?)
外邦人均稱他們的神為「神」,在眾多被聲稱為「神」的神祇中,只有耶和華為真神
第二條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Exo 20:4
Isa 45:16 & 1Sa 6:4 -5 (不可製造偶像?)此乃非利士人自己提出的處理方式,既並非耶和華吩咐,又非以色列人主意,與以色列的神何干???就算犯了不可製造偶像的誡命,都只是不信聖經的非利士人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Exo 20:7
Exo 15:3 (戰士殺世人=愛世人?)
根據Exo 15:3,耶和華是戰士的意思,是因祂替以色列人爭戰,戰勝法老軍,成功把猶太人從為奴之地拯救出來。戰士可以是為正義而戰,不一定是負面的。
第四條 以安息日為聖日Exo 20:815:32, 15:35 & Jos 6:15 -16 (安息日撿柴都要死,為何照樣繞城不用死?)
Jos 6:15 只是說以色列人繞城繞到第七天,卻沒說明是星期幾開始繞城第一天的。如果是星期二開始繞第一天,那麼繞到第七天應是星期一,如此類推,繞到第七天,不一定落在安息日。 根據約書亞記10:13,以色列攻陷耶利哥這段歷史,除聖經外,還被記錄在猶太人的歷史書《雅煞珥書 (book of Jasher)》上「這事豈不是寫在雅煞珥書上嗎? - 約書亞記10:13」而根據《雅煞珥書 》88:14-17所記載的資料推算,以色列攻陷耶利哥的第七天,並非安息日。詳見:
http://en.wikipedia.org/wiki/Sefer_haYashar_(midrash) 此網站有更詳盡的解釋及日子推算表:
http://www.creationcalendar.com/ProvingCalendar/Proof04.html
第五條 應孝敬父母。 Exo 20:12
Mat 10:35 -37, Luk 12:53 , Mat 8:21 -22 (是這樣孝敬麼?)在耶穌年代,背棄家族原有宗教,會受到家人及親友排斥的,這就是「因為我來 是叫人與父親生疏 女兒與母親生疏 媳婦與婆婆生疏」的原因。
家人可能會舉報自己叛教的親人,把他/她送入獄的,這就是「人的仇敵 就是自己家裡的人」的原因。
馬太福音10章的上文下理,全章耶穌都在講述信徒歸信基督教後將面對的逼迫。
第六條 不可殺人。 Exo 20:13
Exo 32:27 (不可殺人, 但各人可以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
不可殺人,希伯來原文用的是murder(謀殺)。神審判人的罪,懲罰罪人不算murder(謀殺)。十誡清楚,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Exo 32:27的以色列人被殺,是干犯律法的後果。
第七條 不可姦淫。 Exo 20:14
Deu 21:10 -13 (不可姦淫但可以擄?)
申命記21:10-14,清楚規定,士兵若想跟女戰俘發生關係,必須先娶她為妻,既為夫妻,便不算姦淫。
古時打仗,士兵強姦女戰俘十分遍普,這規定是保護女戰俘,不會被以色列軍人任意蹂躪。聖經規定,以色列人若要跟女戰俘發生關係,必須娶她為妻,對她盡丈夫的責任,二人成為夫妻才可發生。
第八條 不可偷盜。Exo 20:15, Pro 9:17 偷來的水是甜的、暗喫的餅是好的。發問者漏了下句:「人卻不知有陰魂在他那裡;他的客在陰間的深處。Pro 9: 18」Pro 9:17的下一句,已立即講明偷盜的後果
Luk 19:29 -30 (為何耶穌可偷盜?)
耶穌的問徒解開驢駒前,問過主人,主人不反對,才在主人面前,解開牽走的,何來偷盜???
「 他們解驢駒的時候,主人問他們說:解驢駒做甚麼?他們說:主要用牠。他們牽到耶穌那裡,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扶著耶穌騎上。(路加福音19:33-35)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Exo 20:16 Mak 16:17 -18(是不是喝了毒物不用看醫生?)
耶穌說門徒為祂名周圍去傳道時,會有此神蹟,最起碼第一世紀信徒有此經歷,如使徒保羅的經歷:
「那時,保羅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上,有一條毒蛇,因為熱了出來,咬住他的手。那時,保羅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上,有一條毒蛇,因為熱了出來,咬住他的手。保羅竟把那毒蛇甩在火裡,並沒有受傷。(使徒行傳28:3-5)」
第十條 不可貪戀它人財物。Exo 20:17 Exo 34:19, Exo 34:20 (為何神不生他自己生的頭生? 要拿別人生的頭生?)
萬物都是神所創造的,為何祂不能要頭生的牲畜為祭???
「誰先給我什麼,使我償還呢?天下萬物都是我的。 (約伯記41:11)」
2012-08-05 13:23:43 補充:
Firewood,
因字數超過上限,因此在這裡補充。
本人答案很清楚,以色列攻陷耶利哥這段歷史,除聖經外,還有被記錄在猶太人的歷史書《雅煞珥書 (book of Jasher)》上
「這事豈不是寫在雅煞珥書上嗎? - 約書亞記10:13」
而根據《雅煞珥書 》88:14-17所記載的資料推算,以色列繞城的第七天,並非安息日。
2012-08-05 13:24:51 補充:
雅煞珥書 (book of Jasher 88:14-17:
And it was in the second month, on the first day of the month, that the Lord said to Joshua, Rise up, behold I have given Jericho into thy hand with all the people thereof; and all your fighting men shall go round the city ............
2012-08-05 14:26:53 補充:
根據 雅煞珥書 (book of Jasher) 88:14-17:
神在猶太曆2月1日,吩咐約書亞繞城的。
猶太曆,每月的第一日為月朔,甚麼工都不可作,之後為六天的工作。因此根據雅煞珥書 88:14-17資料推算,以色列人繞城的第七天並非安息日。
解釋:
1 月朔 (神吩咐約書亞繞城的第一天)
2 工作
3工作
4工作
5工作
6工作
7工作 (繞城第七圈)
8 安息日
2012-08-05 20:36:34 補充:
猶太曆2月:
1 日- 月朔 安息日 (繞城第一圈)
2日- 工作
3日- 工作
4日- 工作
5日- 工作
6日- 工作
7日- 工作 (繞城第七圈)
8日 - 安息日
因此,繞城第七天時,並非安息日
2012-08-05 20:37:54 補充:
再者,Jos 6:15 只是說以色列人繞城繞到第七天,卻沒說明是星期幾開始繞城第一天的。繞到第七天,落在安息日的機會只有1/7
聖經中,若要明確說明是星期幾,會說「七日的第x日」(x day of the week),如太28:1, 可16:2, 可16:9, 路24:1, 約20:1, 約20:19
但Jos 6:15 只說「第七日」(seventh day),並非「七日的第七日」 (seventh day of the week)。因此,第一天繞城時,可以是星期一至日,任何一天作開始的。
2012-08-05 20:45:15 補充:
以色列人在頭六天,均只是繞著耶利哥步行,只有祭司在吹號角,其他人連一句說話都沒有。百姓步行及祭司吹號角,並無違反安息日。
「約書亞吩咐百姓說:你們不可呼喊,不可出聲,連一句話也不可出你們的口,等到我吩咐你們呼喊的日子,那時才可以呼喊。- 約書亞6:10
另外,安息日只是不可辦理可避免的個人事務,但履行宗教事務或做一些不可避免的私事,是沒有違法的。如:
1.他們會在安息日行割禮 (約翰福音七:23)
2.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 (馬太福音十二:5)
3.羊在安息日掉在坑裏,可以把牠抓上來 (馬太福音十二:11-12)
2012-08-05 20:46:10 補充:
另外,民15:32-36節,該人之所以要被處死,並非他在撿柴,而是因他故意干犯安息日,違背神的律法。
在民數記15:32-36前,神已在出埃及記35:3言明,安息日不可生火,違者要被治死,那人明知這律例,還是要故意在安息日撿柴生火,完全當神的說話無到,因此以色列人才按照神的吩咐把他治死。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乃為聖日,當向耶和華守為安息聖日。凡這日之內做工的,必把他治死。當安息日,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出埃及記三十五:2-3)。
2012-08-05 20:47:56 補充:
出埃及記35:3是在開始吃嗎哪不久之后頒布的條例。那時以色列人在沙漠並無其他食物,只吃從天而降的嗎哪,而嗎哪在安息日是不會降下的,神要求他們在六日內拾取,並把安息日吃的嗎哪燒好,故第七日並沒有生火燒飯的必要;再者,在當時在沒火柴的情況下,,生火相當費力,因此神希望以色列人在第七日不要生火工作,享受安息。
2012-08-06 13:55:08 補充:
Firewood
「這事豈不是寫在雅煞珥書上嗎? - 約書亞記10:13」
而根據《雅煞珥書 》88:14-17所記載,猶太人於猶太曆2月1日開始繞城第一圈。理論上,只有該年的2月1日是星期日,繞到第七圈時才會是星期六 (安息日)
請問閣下為何如此肯定,該年的2月1日一定是星期日?
2012-08-06 14:47:04 補充:
該年的猶太曆 2月:
1 日- (星期六) 安息日 (繞城第一圈)
2日- (星期日) 工作
3日- (星期一) 工作
4日- (星期二) 工作
5日- (星期三) 工作
6日- (星期四) 工作
7日- (星期五) 工作 (繞城第七圈)
8日- (星期六) 安息日
2012-08-06 14:47:17 補充:
另外,根據聖經,安息日不許工作的定義,只是禁止作一些可避免的個人事務。安息日是猶太人獻給神的日子,是屬於神的,那天只可做神要他們做的事,繞耶利哥城非他們個人事務,而是做神的工作,因此沒有違反安息日
猶太人的安息日不是無所事事的,他們會放下自己個人事務,全心做神的工作,如:
1.獻祭 (民28:9)
2.為孩子行割禮 (約七:23)
3.聚會敬拜上主 (利23:3)
繞耶利哥城是屬於神的事,是神所吩咐的,因此在這天步行繞城並無違反安息日。
2012-08-06 14:47:52 補充:
聖經提到,猶太人要守安息日的原因,是因為神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因此他們要把第七天獻給神: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5:15)
2012-08-06 17:04:28 補充:
Firewood
以色列人頭六天均只是靜靜地繞著耶利哥城步行,一句說話都無講,請問聖經那一章節禁止人安息日行路???
祭司有在前頭吹號角,但這在安息日是容許的: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利23:24 )
2012-08-06 17:13:08 補充:
根據《雅煞珥書 》88:14-17所記載,以色列人於猶太曆2月1日開始繞城第一圈。
該年的2月1日是星期幾,無人能確實知道,但只要不是星期日,那麼繞到第七天時,便不會落在安息日。
我不敢肯定那年的2月1日一定是星期六(安息日),但閣下也無法證實那一定是星期日。
因此,繞圈到第七天,攻陷耶利哥城發生在安息日的機會只有1/7
2012-08-06 23:39:05 補充:
Firewood ,
猶太曆,每月的第一天稱為「月朔」
月朔 = 每月第一日
「月朔」不一定落在安息日,它可以是一星期七日的任何一天,正如我們的西曆一樣。
舊約聖經,常把月朔、安息日和節期相提並論,所以我之前沒有為意,假設了「月朔」那天是安息日,但這是未必的,這是我的錯。
根據《雅煞珥書 》88:14-17資料記載,神吩咐約書亞繞城那天為猶太曆2月1日(即月朔)。只要該年的2月1日不是星期日,那麼他們繞城到第七天,便不是安息日。
2012-08-07 09:49:00 補充:
對
七日總有一天是安息日,但我們不知他們是星期幾開始繞城第一天,因此他們繞到第七天時是星期幾也無人知道。
繞城到第七天,是星期六(安息日)的機會只有1/7
1.繞第一天(星期日) --> 第七天 (星期六)
2.繞第一天(星期一) --> 第七天 (星期日)
3.繞第一天(星期二) --> 第七天 (星期一)
4.繞第一天(星期三) --> 第七天 (星期二)
5.繞第一天(星期四) --> 第七天 (星期三)
6.繞第一天(星期五) --> 第七天 (星期四)
7.繞第一天(星期六) --> 第七天 (星期五)
2012-08-07 09:54:25 補充:
百姓繞城的首六日,均是靜靜地步行,連說話都無講句,只有祭司在吹角
就算安息日落在首六日的任何一日,「靜靜地步行」和「祭司在吹角
」均沒有違反安息日
再者,聖經中的安息日,只是需要停止可避免的個人事務,把它分別為聖獻神,所以在這天做神吩咐做的事,是可以的。繞耶利哥城,屬於神所吩咐的事,非個人事務
2012-08-08 22:02:25 補充:
Firewood,
出埃及記35:3規定,安息日不可生火,違者要被治死,這是一早定明的律例,而民數記15:32-36那人明知這律例,還是要故意在安息日撿柴生火,因此他要依法被處死。(詳見之前本人的意見023&024)。
「六日要做工,第七日乃為聖日,當向耶和華守為安息聖日。凡這日之內做工的,必把他治死。當安息日,不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生火。」(出埃及記三十五:2-3)。
2012-08-08 22:02:51 補充:
以色列人繞著耶利哥城靜靜地步行,沒有違返安息日,因聖經沒有提及安息日不許行路。
祭司在百姓面前吹角,沒有違返安息日,因聖經明文規定,安息日是可以吹角的: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利未記23:24)
再者,安息日不許工作,是不許作自己可避免的私人工作,而非神所吩咐的工作。
(詳見之前本人的意見022)
2012-08-09 21:47:26 補充:
聖經非常清楚,百姓在首六天,只能靜靜地繞著耶利哥城步行,連一句說話也不能說,純粹行路沒有違反安息日:
「約書亞吩咐百姓說:你們不可呼喊,不可出聲,連一句話也不可出你們的口,等到我吩咐你們呼喊的日子,那時才可以呼喊。」- 約書亞6:10
祭司在百姓面前吹角,是聖經明文規定准許的,沒有違返安息日: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吹角作紀念,當有聖會」(利未記23:24)
2012-08-09 21:56:30 補充:
以色列日安息不能工作,只是不能作可避免的私人事務,並非神所吩咐的事。
「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安息聖日,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凡在安息日做工的,必要把他治死。)(出31:15 )
一星期的首六日是屬於以色列人自己的,可做他們的工,但第七天「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這天是屬於神的,猶太人於這天只可做神所吩咐的工作。
2012-08-09 22:14:47 補充:
猶太人在安息日,絕對有工作:
1.安息日有宗教聚會 (利23:3 )
- 猶太宗教領袖需於這天教導聖經和帶領敬拜,但這工作是神所吩咐的,因此不算獨犯安息日
2. 安息日祭司獻祭(民28:9)
- 摩西的律法禁止人在安息日生火,違者要被處死(出埃及記35:3),但每逢安息日,祭司們又殺牲畜,又生火,卻不算犯罪,因這屬神的工作,是神所吩咐的
3.猶太人可能會於安息日為孩子行割禮,因神曾吩咐需給男孩行割禮,因此沒有違反安息日不可工作規定
由此,可見安息日不許工作,非指神所吩咐的工,只是私人事務。繞耶利哥城是神所吩咐的,非私人事務,即使在安息日進行,也沒有違反安息日。
2012-08-09 22:25:33 補充:
特別提安息日生火條例,百姓在安息日,撿柴生火煮食,乃違安息日,要被治死(出35:3 ),但祭司在安息日殺牲畜,生火獻祭卻是合法(民28:9 )。
同樣是在安息日生火,前者有罪,後者合法,分別在於,前者乃做自己私人事,後者乃做屬神的工作。
一星期的首六日是屬於百姓的,他們可做自己的工作;第七天卻是屬於神的,百姓要停止手上一切的工作,只可做神所吩咐的事,而繞耶利哥城屬於神的事,是神所吩咐的,即使在安息日進行,乃是合法。
2012-08-10 10:25:56 補充:
以色列人要守安息日的原因: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5:15)
首六日屬於他們自已,可作一切私人事務,但第七日是屬於神的,要停止手上一切工作,只可做神所吩咐的工。因神曾在埃及地救贖了他們,因此他們要把第七天獻給神,十分合理。
2012-08-10 10:26:36 補充:
神在施行審判前,已言明在先,早在出埃及記三十五:2-3己規定,安息日不可生火,違者處死,但而民數記15:32-36那人明知這律例,還是要故意在安息日撿柴生火,因此他要依法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