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係7月25日, 我第一日返工, 因為未適應ge問題,
做野比較慢比同事責罵,
7月27日佢地"崔" 我做野做快d , 我行去出做野個時唔小心撞到隻手都幾痛下,不過都繼續做落去
7月28日, 我個日起身隻手好痛, 之後我落去左搵一個識鐵打睇, 而個日我打左返公司請左一日假,佢話我係,心情過份緊張同用力過度,加上撞完之後都唔用另一隻手去做野, 所以先出現左痛呢個問題,
佢地琴日打黎,同我媽講:因為你個女無醫生紙比到我地,連25,26同27日ge人工都要扣除,姐係一蚊都唔會出比我!
我打過去勞工處問,佢地話有無醫生紙都好, 都唔可以係咁扣,
只可以扣 人工除開1個月返工ge日數,得出黎ge日薪呢個數..
但係我可唔可以宜家告定佢先呢?
而琴日打黎果個人返工經常遲到, 我同佢都一齊開早,因為我無key開門一定要等佢開門先可以打卡(係插入去拎上黎個d..) 佢自己就又改返應該返工ge時間,仲拎埋我張卡幫我打埋,佢咁做算唔算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