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取回強積金

2012-07-26 7:48 pm
我之前已去宣誓取回強積金,離開香港去了上海一個星期,之後我爸爸在香港有急病要我回香港探望,我想問這情況會唔會俾積金局告我呢????

回答 (1)

2012-07-26 8:24 pm
✔ 最佳答案
當然無問題啦,因為你只是短暫回港探親;即使你日後選擇回流香港定居及工作,也不會被檢控,只需要再向強積金計劃從新供款便可,但你在退休前便不可再以移居外地為理由,再次宣誓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

2012-07-27 00:23:40 補充:
積金局的主要責任是防止僱主不按照規定供款和令僱員有足夠資產應付將來退休後生活,不是要克意為難有實際需要離開香港的市民,所以不用過份擔心。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51: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26000051KK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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