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險]車禍後我方保險公司推諉置之不理!!!

2012-07-26 6:29 am
請教各位先進,關於一個小弟本身車禍保險理賠的問題。
時間大約在100年9月,小弟開車與他車發生車禍,它車是營業車;
小弟車損嚴重,他車則較輕微,所幸均僅車損且無人員傷亡。
(小弟車體險恰到期不久未續保,但有保第三人責任險1000萬/每人x5人,並加保每車100萬財損險)
小弟修車廠於隔日即配合對方B保險公司進行車損修復之估價。
事後,小弟退居幕後,心想全權交由本人投保之A保險公司之甲理賠人員處理,
但今日回想,甲員還蠻不積極的(混),
起初,甲跟我說對方關機,手機都不開,所以找不到人,
約莫一個星期後,甲改口人找到了,之前找不到是手機號碼抄錯了(@@!),
但甲說人雖找到,但對方不願配合甲進行損害估價,
就這樣,一個月很快就過了………
整個過程中,甲直跟我說,處理車禍這種事,急不得!!!要耐著性子跟它磨!
很快,兩個月過了…第三個月我終於按耐不住,主動聯絡甲瞭解處理情形,
這時,才得到甲回覆,對方開出高額賠償金,詳細金額多寡不詳@@~~~
並說對方不願和解!!!???要直接調解!!!
但小弟覺得怪的是,雖本案調解陸續共進行了兩次,
而這兩次調解本人皆沒收到通知參加調解之信函,
甲員也沒要求本人授權代理,從頭至尾,A保險公司也未要本人填寫任何文件
(唯一小弟想起有關聯的,僅有車禍當下,小弟用手機報出險並要吊車支援),
且詭異的是調解結果,本人也未收到任何書面紀綠,
僅由甲口頭轉知對方索賠近80萬
(車體約4萬,其它營業損失加車上財損約70幾萬,以上皆無收據)
可想而知,對方獅子大開口,所憑無據,當然A保險公司不同意理賠,
故無法和解,調解自不成立,
甲員告訴我:僅能等對方提告!!!!
這時,小弟心想,告就告,反正有保險公司撐著,
但……等阿等…等阿等…
一直等到半年都過了,對方居然都無動作,甭說提告了。
這時,小弟打電話給甲,
哇哩咧!!!甲居然離職了@@!!!!!(難怪之前辦事半調子@@)
此時,我心急了,往上聯絡到A保險公司乙主管,
乙主管說,因對方索賠不合理,所以無法和解,
反倒乙主管要我提告,但我嫌麻煩拒絕之;
最後,
乙主管說我可以寫支付命令給對方要求支付修車費用(約9萬)
(↑什麼鬼!?我哪會寫!!!)
(從頭到尾,A保險公司都是要保戶這樣,要保戶那樣…太扯了吧!!! 收錢不辦事!!)
收回一肚子鳥氣,只好自立救濟吧!!!所以想教各位先進前輩:
1.A保險公司之乙主管說我未保車體險,僅保第三人責任險及財損險,因保險公司不同意和解,無實際理賠行為,故無法提告(代位求償?or其它?)。請問正確嗎?我可對自己投保公司作何權利主張或要求?
再換個例子,今我投保了高額的第三人責任險(含財損),倘車禍發生了人員傷亡,保險公司能一句對方索賠不合理,拒絕理賠,就不用有任何具體作為了嗎???反倒把問題丟給保戶,讓保戶自生自滅,如此保險真意為何???保戶如何主張其應有權利,如何捍衛其應得保障???
2.因小弟有保高額第三人責任險每人1000萬,計保5人(含駕駛+4名乘客),且有加保財損100萬。
今也許因甲員工作怠惰,加上對方不配合進行損害估價,如此林林總總致對方索賠約財損達約80萬,但這也不是小弟因素造成,且該金額仍在小弟投保財損險100萬之限度內,小弟是否有權利要求A保險公司依此金額支付,且A公司不得拒絕???
因為,我方的財損(約9萬)早由對方B保險公司確認無誤後,
就進行修車作業,修車費用亦由本人先行支付。
如此,便可與對方談妥責任分擔比例後,達成雙方當事人和解!
另上述方法倘可行,A保險公司事後得有何權利主張???


以上本案過程有些瑣碎冗長,但因問題困擾小弟許久,煩請各有先進前輩不吝指導!!!謝謝!!!

回答 (6)

2012-07-26 5:12 pm
✔ 最佳答案
是你太好啦!!
先打客服專線到總公司客訴..
請一週內妥處並向要保人回報進度
若未妥處請發存證信函
寫明如下
========================
茲有關本人要保之產險保單號碼:00000000,本人(被保險人)駕駛車號0000-00,於民國101年0月0日00時00分與000君於00市00路發生事故,並經000分局000派出所筆錄在案,迄今已00月有餘,貴公司尚未妥處有關事宜,請貴公司確依保險契約履行理賠作業,倘於00年00月00日前未有積極作為,本人將具文向00市消保官檢舉及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陳情有關貴公司不履行保險契約之違失
參考: 我理賠過..華南..對理賠人員口氣要硬..若處理不好就客訴別客氣
2012-07-27 7:49 pm
亞洲公司治理雜誌 2012台灣最佳企業社會責任獎及
公司治理獎背後真正真相事實

據悉自從本事件新聞開播至今,除富邦醉心於得獎玩116條保險法外.其他各大保險公司全部動起來主動關懷保戶,針對類似案件保戶,業務人員需清查本身客 戶是否未通知以至於瀕臨失效,皆默默善盡社會保障關懷責任,事情變化風向之快,令我既感動又感慨
以上為101年6月23日最新大事紀
我想陳述的事實是當一家積習枉喪道德良知已久富邦人壽,在四月十三日電視新聞報導以保險陷阱為專題披露社會大眾,當時身為富邦客戶服務處執行副總王銘華先生在電視新聞中信誓旦旦會與我再溝通,但事件擱至今日率領富邦人壽客戶服務處執行副總王銘華先生卻矇騙全臺灣觀眾,完全毫無主動關懷本人,反倒這段期間周遭關切聲浪如滾雪球般湧來,還需我本人在五月左右主動通富邦人壽受理理賠窗口02-23455111—22157黃先生,請他寄來我本人長久所繳交的資料明細.一路走來我低調不願讓人知道我從事任何公司名銜(因為這不是重點),也勇敢把自己名字及電話告知社會,能明嘹我非同業或是惡意暱名詆毀,為如網友一封封來函感謝他們未誤蹈富邦人壽保險陷阱.或已身為富邦保險人如何戰戰兢兢處理保單契約.及身為全台唯一律師出身具正義感消保官在新聞提及站在消保法的精神,富邦人壽應主動關心聯絡保戶,及語重心長提及司法有待改革及提昇,在富邦怠忽傲慢處理保險客戶處理宗旨,因為牽涉關係環節繁多,上至官方.監督機關.司法.民意機關.保險機關高階層峰.主事窗口.甚而第一線保險從業人員.的確有段很漫長路要走,我不認識任何權貴,仰賴良知良能人士,義務鼎力相助
惡法為枉顧保障人民保險精神,為財團大開方便利益之門更令人痛心,許多保險從業人員也有己饑己溺的精神認為法律要作公正裁定,若無法令人信賴的前提,除訴於法律途徑外,普羅大眾也運用知的權力走告專貼,大夥兒自立就濟能救一個算一個.是積陰德


富邦人壽恐怖保險內幕你不得不知
希望大眾能秉以道德積極轉載告知親友,以保障切身權益
投保人李昭儀 於85年7月1日向林業務,林相當克盡其職,當扣款不足會以電話通知本人,即時將款項補足,經多年後林離職後,自此多年來富邦服務人員便消聲匿跡,完全並未善盡照顧責任,因投保人家人投保多家保單. 保單墊欠至保單失效若無人員特別告知,本人便會一時不察失效仍渾然不知.多年來繳付二十年期分紅型保險心血付之一炬,反應多年富邦仍以掛號寄出告知為由拒不相應, 投保人因寄件至管理處,倘若管理員未拿給投保人明白,再加上服務人員胡姓業務員自承因當時案件忙碌以致於保單失效時未及時告知投保人,富邦02-23455111—22157黃先生及陳俊伴總經理開會裁定又提不出本人簽收簽字事證.又以本人十年後健康欠佳為由,拒而復效,本人去電至該人壽監督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專線:02-89680899—0102陳韻如小姐,去電近三十通, 陳小姐只回電本人一次, 陳韻如及金管會主委陳裕璋站在富邦人壽無理失效立場,本人去電近三十通於陳小姐.請儘速回電, 但長期以陳忙碌為由,表面上陳述會儘速回電,卻長期相應不理.未有支字半語回應其心態可見一般,已非疏忽一詞可以免其責,據聞新光及其他優質保險公司倘若調查服務人員未善盡通知被保險人,其疏失責任將保險恢復,富邦客服專線一直誤導民眾,富邦為天下雜誌評比為壽險業界排行標竿第一名,事後卻如此不負責任,按常理投保人,不可能明知為期二十


年,繳期已近十年而放棄.真的是接不到任何通知,這樣不以保障為最高理念.而以包裝醜陋形象,在不景氣年代中以錯誤包裝將天下雜誌民調之2010最佳聲望標竿企業及遠見傑出服務獎首獎及壹週刊服務第壹大獎.及2010保險信望愛獎等十項大獎等反諷字詞印在保戶信封上,誤導更多人耗盡家產.有違最基本道德良心,故本人將其情節投訴於政府新成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而優質肯負責任保險理賠中心公司希望藉由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將本人遇到有違保險保障良知富邦予以正面教材,甚至社會擔以重望保險官員及教授之評議委員秉以保障社會大眾良知,能將保險法第116條貼近民意做合理的修正,無奈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空有名銜,提出近四十年前舊時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952號判例,縱容富邦將百姓對保險保障信賴變相視為錢坑,據悉了解本人以上情節任何人都回應搖頭富邦行俓太卑劣,而已經投保富邦朋友都唯恐自己在富邦.失去道德保險文化下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將事實真相披露.讓人民有知的權力,不要讓大眾再勿陷富邦保險服務謊言,願意站出來將醜陋保險內幕批露全省各大保險理賠中心及各大媒體及藉由上萬網民以臉書道德積極輾轉告知周遭所有親友,讓社會將良質保險公司調整汰換,希望社會各團體能動員道德力量以輿論公評抵制富邦,以公正積極態度介入全社會民眾最透明最用心保障
04-24527407 101年3月8號
2012-07-26 8:38 pm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或者自費三千送鑑定
釐清責任協商和解
多錯多陪少錯少賠沒錯不賠

=====

事故處理以雙方當事人為主
與保險公司無關

保險公司出面是因為跟當事人有契約關係

基於條款中的 [ 和解參與 ] [ 代位求償 ]
才代替當事人出面處理


但是因為大家的立場不同所以保險公司也未必盡責

=====

求償基本上需要各種相關的證明文件、費用單據與收據等等

在釐清責任,多錯多陪少錯少賠沒錯不賠

某些財物損害,還有折舊的問題

=====


個人建議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看如何登載

第三人責任險有過失責任推定問題
並非無條件全賠


再依據對方的求償明細評估與計算


如果你不願意主動提告
可以等對方提告 ( 但是還是要先釐清責任,最好對方是肇事主因 )

等對方提告再見招拆招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2012-07-26 8:14 pm
本車禍如何發生?

肇事責任如何?

必需先釐清以上問題才能建議!!





****如有問題請直接來電或來信討論
2012-07-26 6:17 pm
找保險公司的理賠沒有用!你要找的是你當初投保的窗口,他才是協助你的主力!tony
2012-07-26 8:40 am
你是哪家產險?
事主是你你要保險公司負責?還好人員沒受傷..
你這樣讓保險員聯絡就沒跟對方聯絡..沒事變有事小事變大事
現在先把你的情形申訴保發中心..
協調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你也要跟對方聯絡了解情形.並施壓叫保險理賠祝你好運
參考: 我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2: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25000016KK1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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