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關於一個小弟本身車禍保險理賠的問題。
時間大約在100年9月,小弟開車與他車發生車禍,它車是營業車;
小弟車損嚴重,他車則較輕微,所幸均僅車損且無人員傷亡。
(小弟車體險恰到期不久未續保,但有保第三人責任險1000萬/每人x5人,並加保每車100萬財損險)
小弟修車廠於隔日即配合對方B保險公司進行車損修復之估價。
事後,小弟退居幕後,心想全權交由本人投保之A保險公司之甲理賠人員處理,
但今日回想,甲員還蠻不積極的(混),
起初,甲跟我說對方關機,手機都不開,所以找不到人,
約莫一個星期後,甲改口人找到了,之前找不到是手機號碼抄錯了(@@!),
但甲說人雖找到,但對方不願配合甲進行損害估價,
就這樣,一個月很快就過了………
整個過程中,甲直跟我說,處理車禍這種事,急不得!!!要耐著性子跟它磨!
很快,兩個月過了…第三個月我終於按耐不住,主動聯絡甲瞭解處理情形,
這時,才得到甲回覆,對方開出高額賠償金,詳細金額多寡不詳@@~~~
並說對方不願和解!!!???要直接調解!!!
但小弟覺得怪的是,雖本案調解陸續共進行了兩次,
而這兩次調解本人皆沒收到通知參加調解之信函,
甲員也沒要求本人授權代理,從頭至尾,A保險公司也未要本人填寫任何文件
(唯一小弟想起有關聯的,僅有車禍當下,小弟用手機報出險並要吊車支援),
且詭異的是調解結果,本人也未收到任何書面紀綠,
僅由甲口頭轉知對方索賠近80萬
(車體約4萬,其它營業損失加車上財損約70幾萬,以上皆無收據)
可想而知,對方獅子大開口,所憑無據,當然A保險公司不同意理賠,
故無法和解,調解自不成立,
甲員告訴我:僅能等對方提告!!!!
這時,小弟心想,告就告,反正有保險公司撐著,
但……等阿等…等阿等…
一直等到半年都過了,對方居然都無動作,甭說提告了。
這時,小弟打電話給甲,
哇哩咧!!!甲居然離職了@@!!!!!(難怪之前辦事半調子@@)
此時,我心急了,往上聯絡到A保險公司乙主管,
乙主管說,因對方索賠不合理,所以無法和解,
反倒乙主管要我提告,但我嫌麻煩拒絕之;
最後,
乙主管說我可以寫支付命令給對方要求支付修車費用(約9萬)
(↑什麼鬼!?我哪會寫!!!)
(從頭到尾,A保險公司都是要保戶這樣,要保戶那樣…太扯了吧!!! 收錢不辦事!!)
收回一肚子鳥氣,只好自立救濟吧!!!所以想教各位先進前輩:
1.A保險公司之乙主管說我未保車體險,僅保第三人責任險及財損險,因保險公司不同意和解,無實際理賠行為,故無法提告(代位求償?or其它?)。請問正確嗎?我可對自己投保公司作何權利主張或要求?
再換個例子,今我投保了高額的第三人責任險(含財損),倘車禍發生了人員傷亡,保險公司能一句對方索賠不合理,拒絕理賠,就不用有任何具體作為了嗎???反倒把問題丟給保戶,讓保戶自生自滅,如此保險真意為何???保戶如何主張其應有權利,如何捍衛其應得保障???
2.因小弟有保高額第三人責任險每人1000萬,計保5人(含駕駛+4名乘客),且有加保財損100萬。
今也許因甲員工作怠惰,加上對方不配合進行損害估價,如此林林總總致對方索賠約財損達約80萬,但這也不是小弟因素造成,且該金額仍在小弟投保財損險100萬之限度內,小弟是否有權利要求A保險公司依此金額支付,且A公司不得拒絕???
因為,我方的財損(約9萬)早由對方B保險公司確認無誤後,
就進行修車作業,修車費用亦由本人先行支付。
如此,便可與對方談妥責任分擔比例後,達成雙方當事人和解!
另上述方法倘可行,A保險公司事後得有何權利主張???
以上本案過程有些瑣碎冗長,但因問題困擾小弟許久,煩請各有先進前輩不吝指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