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圖片參考:
http://imgcld.yimg.com/8/n/AC05373955/o/101207251059313869506690.jpg
朋友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以下是一家人提供您參考的見解!請問申請低收入戶的房屋租賃契約需不需要公證? 答:依據社會救助法,並無硬性規定申請低收入戶的房屋租賃契約非得要公證才行,除非直轄市、縣(市)政府的作業辦法另有規定,否則未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亦能提供證明用。
【請參閱】社會救助法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您 順心如意
2012-07-30 23:28:27 補充:
版主 您好:
甭客氣!同時也感謝您給予服務的機會,希望對您能有所助益。
2012-07-31 18:44:52 補充:
明偉您好:
差點沒看到您的意見,若不列算您爺爺和奶奶的話,30,000元+18,780元=48,780元/3人=16,260元/人/月,是符合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17,748元,但不符合新北市 低收入戶申請標準11,8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