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收入戶

2012-07-26 6:29 am
請問申請低收入戶的房屋租賃契約需不需要公證?

回答 (2)

2012-07-29 5:18 pm
✔ 最佳答案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C05373955/o/101207251059313869506690.jpg

朋友您好:詳讀您的問題後,以下是一家人提供您參考的見解!請問申請低收入戶的房屋租賃契約需不需要公證? 答:依據社會救助法,並無硬性規定申請低收入戶的房屋租賃契約非得要公證才行,除非直轄市、縣(市)政府的作業辦法另有規定,否則未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亦能提供證明用。
【請參閱】社會救助法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您 順心如意

2012-07-30 23:28:27 補充:
版主 您好:

甭客氣!同時也感謝您給予服務的機會,希望對您能有所助益。

2012-07-31 18:44:52 補充:
明偉您好:

差點沒看到您的意見,若不列算您爺爺和奶奶的話,30,000元+18,780元=48,780元/3人=16,260元/人/月,是符合新北市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17,748元,但不符合新北市 低收入戶申請標準11,832元。
2012-07-31 10:01 pm
一家人大大:
請問一下也是新北市戶籍地我媽是家庭主婦我爸上班一個月薪水約三萬元(沒所得稅) 我今年大四日間學生今年9月開始延畢一年家庭人口總共是3個人 無長輩請問一下這樣申請中低收入會過嗎? 謝謝

2012-07-31 14:05:26 補充:
補:
且動產跟不動產不超過標準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2: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25000010KK1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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