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上文訂儀式參與的親友要邀誰?
2.如果親友們(主要都是親戚約20~30人)都想來觀禮,那必須再辦3桌請他們吃中午嗎??? 因為想共同宴請在晚上,所以辦那3桌的名義是甚麼?
3.觀禮後不請他們吃中午,直接請他們解散等晚上自行到餐廳ok嗎??? 因為我家真的很小.....
更新1:
恩恩~所以如果去餐廳訂個2-3桌請大家吃個飯~ 需要冠上甚麼名義嗎? 因為文定宴請算晚上,中午這就是算便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