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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曾聽過有人以「慈黃區」之名指代東九龍的慈雲山、鳳德、黃大仙上邨一帶,其所指範圍與香港政府行政區域分界中的的「黃大仙區」不同,泛稱「慈黃區」的範圍並不包括樂富、橫頭磡、新蒲崗、彩虹邨、沙田坳邨、富山、竹園等等,通常也不包括(但有時包括)黃大仙下邨。最常見的指代範圍是以「星河明居」、「天馬苑」、「慈雲山慈愛苑」為定點劃出一個三角形,該三角地帶即為「慈黃區」的所指了。其概念主要是指向龍翔道以北地勢較高的一些屋苑,這些屋苑的地勢、條件、社區設施等都與附近其他屋苑或社區不同。以「慈黃區」為一特定社區的並非單單基督教會,其他社福基構在地區外展計劃時亦多有此分區方法。
其後,似乎是由於「慈黃區」此一名稱被一些好事之徒得悉,於是強行謊稱這是某些霸道的基督徒向政府要求更改的區名。其實這說法只要稍稍認邆一下便知真偽。目前香港政府已推行「向公眾公開資料守則」,大家隨時可向政府有關方面查詢,是否有這樣的申請。其實這些謠言作者的思路本身便有點問題,以香港小巴為例,其中一個主要中轉點為「荃灣」,有很多路線都會以此為一個終點站,而由「荃灣」向東或南行走的所有路線都會經過一個地方名為葵涌邨,由於其位置特殊,故所有小巴都會於車前正面標示出會否駛入此邨,而最為常用的稱呼卻是「新區」而並非其正式名稱「葵涌邨」。如此,是否可以以此而指證香港的小巴司機都很討厭「葵涌邨」?都曾要求將「葵涌邨」改名為「新區」?明顯地,這根本是個隨口胡扯不合邏輯的笑話。
其實雖然服膺聖經的基督徒反對偶像崇拜,所以也不會信奉黃大仙,但卻並非憎恨黃大仙。蓋黃大仙之成為偶像其實與黃大仙其人無關,而是被以往一些世俗市民所捧而成的。而且,按聖經之教導謂:所有偶像本身是死的,是無用的,並無能力、權柄,因此基督徒對待偶像的正確取態乃是視其為一些荒誕不經的故事、一些不會動也不能動的像而漠視之。既說是漠視就斷不會將其高舉至向政府申令改名如此重要!就正如使徒保羅在聖經中所言:「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
再試著換個角度,退多一步來說,若有偶像崇拜的背景或以偶像為名的地方都要改名,那麼要改的又豈黃大仙?而且也還遠沒有輪到黃大仙!首當其衝的是「梵蒂岡」和與其關係密切的「聖座」;另外如「雅典」(和希臘大部份城市)、「澳門」、「天后」,「復活島」等等地方,要改的還真多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