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http://www.chiculture.net/0111/html/a09/0111a09.html
正當岳飛節節勝利、捷報頻傳之際,秦檜串通張浚、楊沂中等主和派大臣,唆使諫官羅振向高宗上奏說:「兵微將少,民困國乏,岳某若深入,豈不危也!願陛下降詔,且令班師!」高宗本意就是稍勝而退,以制金人重歸於和,所以**上詔命岳飛班師。岳飛力爭說:「天時人事,有利於我,功及垂成,時不再來!」為逼岳飛退兵,高宗一連發出十二道金牌,措詞嚴厲,不容違抗。岳飛無奈,只能仰天長歎:「十年之功,廢於一旦!」
岳飛最後明白到,朝廷不允許抗金軍事行動成功,於是只好班師回朝。在撤軍途中,岳飛問將士:「天下事竟如何?」張憲說:「在相公處置耳!」可惜岳飛未能擺脫忠君思想的束縛,最終作出退兵的抉擇。退兵使京西人民大失所望,攔馬痛哭,岳飛含淚出示詔書,說:「吾不得擅留!」他把願意南下的百姓安置在襄漢六郡,自赴臨安覆命。不久,已經收復的河南、關西大片土地又重陷敵手。
岳飛使金國武力亡宋的野心受挫,兀朮轉而向宋議和,高宗、秦檜當然求之不得。高宗對在抗金中權勢增大的武將本來就十分疑忌,於是決定解除他們的兵權。如此,既可以防止武將們功高震主,又可以借此向金人表明和談的誠意。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南宋朝廷重演了宋太祖「杯酒釋兵權」的歷史,在杭州西湖舉行柘皋大捷慶功會,宣讀高宗「制書」,提升韓世忠、張俊為樞密使,岳飛為樞密副使,立即赴任,不再領兵。三大將就此被削去兵權。
紹興十一年(1141年)八月,岳飛被彈劾罷官,在江州家中閒居。宋金之間的和議已展開,雙方使者往還不絕。十月,岳飛接到召他回臨安的命令。雖知此行凶多吉少,岳飛仍一意前往。他說:「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義,萬一不幸,亦何所逃!」十月十三日,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受秦檜指使,將岳飛騙到大理寺監獄。先於岳飛入獄的是他的大將張憲、兒子岳雲。岳飛入獄後,年僅十五歲的的次子岳雷也被關押。
岳飛入獄的消息傳開後,朝野震驚。富有正義感的人們紛紛出面營救岳飛,住在南劍州(今福建南平市)的一名布衣范澄之憤而上書,尖銳地指出:「宰輔之臣媚虜急和」、「胡虜未滅,……豈可令將帥相屠,自為逆賊報仇哉!」他還引用南北朝時宋文帝殺名將檀道濟自壞長城的故事,懇切請求高宗收回成命。百姓根本不信岳飛有罪,只是不敢講出心裏話罷了。范澄之後來也因此而遭受迫害。
高宗為了與金人言和,在秦檜的慫恿下,決定殺害岳飛。 絞盡腦汁,羅織了三項罪名:(1)岳飛和岳雲分別寫信給王貴和張憲,策動他們謀反。(2)岳飛在淮西之役擁兵不進,坐觀成敗。(3)金軍破濠州後,岳飛得知張俊、韓世忠戰敗,曾說:「國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又說過「我與太祖俱以三十歲為節度使」的話,均是「指斥乘輿。」韓世忠以證據不足質問秦檜,秦檜說:「證據雖不足,但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變色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2012-07-21 23:08:56 補充:
紹興十一年歲末,岳飛獄案遲遲未決,但主和派再也不能等了。十二月二十九日, 等通過秦檜匆匆上報一個奏狀,提出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雲處徒刑,請高宗裁斷。高宗當即批示: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8日),岳飛被處死於監獄中,時年三十九歲。在獄中,岳飛悲憤地揮筆寫下了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