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小妹義務幫公司去租寫字樓,在A公司了簽睇樓紙(是個人名義簽的, )
之後公事太忙,便沒有再理會, 叫公司自己再處理
最後公司有另一人員跟另一間B地產成交了,(相同的地方)
現有以下的問題想查詢:
1.小妹是否也要給A公司佣金呢? (因他話我是那一間公司的職員)
2.現在發現另一人員也簽睇樓紙給B,比我還要早, 那麼我也要付錢給A嗎
3.A公司向我追佣, 但又叫我向公司講, 可以叫公司負責, 因我簽了簽睇樓紙
4.現在我想問A公司拿回睇樓紙, 他們又不提供, 請問我可以怎麼辦呢?**----最大問題, 連張睇樓紙我巳掉埋了
希望大家可以幫小妹解答一下! 萬份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