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先生的前段婚姻的小孩(對我來說是daughter-in-law,中文不知怎麼說),因就讀私立高中遇到申請教育補助的相關事宜,條列說明如下較清楚:
1.女兒雖然監護權在媽媽,但實際撫養是我們這邊
2.所以女兒的教育費及相關生活費都是爸爸支付
3.但是媽媽卻想去申請我們繳完學費後的教育補助
4.媽媽每個月以名目是繳女兒保險費要3000元(但實際保費是1500)
先生的前妻是屬於她要所有好處,但不懂得互相的那種人,常以拿不到好處就威脅說不讓小孩住爸爸這兒
我跟先生都很困擾,常想以她理虧的事情走法院來讓她學乖,但考慮的小孩的立場,所以我們沒這麼做,可是這10年來,真的被她煩到受不了,該怎麼應付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