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保險 除外 問題

2012-07-18 8:09 am
小兒今年剛出生,因尿道炎住院(已拿到醫師開立的痊癒證明書),
現要保醫療險,結果保險公司表明要除外2年,
我想說如果2年內如果不幸又復發,除了2年內不理賠外,
是否2年後也會唧唧歪歪的不理賠?
不過業務員和透過關係問核保人員都說不會,2年後一定會賠!
真的是這樣嗎?

回答 (10)

2012-07-18 4:15 pm
✔ 最佳答案
你好:

一、請你不要相信保險公司口頭的承諾,因為未來沒作,你又如何?

二、我只用法學角度解釋,我是不管保險公司的想法的。先舉出幾個問題:
(一)若只批兩年,那為何不在批註書上註明時間,2年後該批註即向後失其效力呢?
(二)明明已經好的病,為何我還要同意被除外,你不覺得不合理嗎?
(三)所以,我們得到一個結論,保險公司只作有利於他的事情。

三、以下請參閱:
(一)批註在保險法上稱為特約條款(參保險法66條以下的規定),他的生效必須保險人要約,而要保人承諾(參民法153條規定)。
(二)即然簽立要雙方約定,那拿掉當然也要雙方同意 ,那到時他不拿掉,你又如何?

四、有沒有批註,跟是否會賠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一點你可以上我的部落格找資料參考。

五、建議你依法行事,而非依保險公司的指示行事,免得受傷。

六、若回覆未盡完善,請告知,會再補充之!加油!tony

2012-07-18 08:17:32 補充:
fT ! 有想法和預算大於買保險..大:
一、你認為批註拿掉就一定會賠嗎?
二、你認為批註拿不掉,就一定不會賠嗎?
你可以再仔細想一下,這個觀念可能是有疑問的,請你參考!tony

2012-07-18 08:20:02 補充:
其實會批註兩年,最主要的原因是,若事後再發生,保險公司是無法舉證同一次疾病,而必須理賠的。
所以,保險公司為了保護他自已,才會用此方法。
這個觀點,你只要去學習民事訴訟法你就會了解了!tony
ps:再問你一個問題,難道兩年後,批註忘了拿掉,保險公司就可以永遠不用賠嗎?
參考: 我的部落格
2012-07-28 11:17 am
難到這種批註就不能依保54之1條 II 來主張該批註之約之無效嗎??
2012-07-28 7:42 am
去你的=良心=!!
換一家就會賠?? 就不除外??


呸!! 我生病了!! 痰太多!! 大師說被痰噎死是疾病, 不是意外!!

2012-07-30 21:00:50 補充:
你認為=無效=的理由是什麼??

批註
是要保人要約保險契約後 保險人反要約,
要保人既已簽字同意保險人之批註事項, 它無效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國良
意外條款排除不是如此的使用, 你在回Tony的回答中仔細在看過!!
不過業務員和透過關係問核保人員都說不會,2年後一定會賠!
真的是這樣嗎?
>> 請業務員簽下字據給你
內容是 2年後不管怎樣都會理賠的字據給你
看他敢不敢簽給你

除外期間
一般五年內沒有複發
可以申請解除 除外責任
應該沒有業務敢保證一定賠
2012-07-18 5:13 pm
亞洲公司治理雜誌 2012台灣最佳企業社會責任獎及
公司治理獎背後真正真相事實

據悉自從本事件新聞開播至今,除富邦醉心於得獎玩116條保險法外.其他各大保險公司全部動起來主動關懷保戶,針對類似案件保戶,業務人員需清查本身客 戶是否未通知以至於瀕臨失效,皆默默善盡社會保障關懷責任,事情變化風向之快,令我既感動又感慨
以上為101年6月23日最新大事紀
我想陳述的事實是當一家積習枉喪道德良知已久富邦人壽,在四月十三日電視新聞報導以保險陷阱為專題披露社會大眾,當時身為富邦客戶服務處執行副總王銘華先生在電視新聞中信誓旦旦會與我再溝通,但事件擱至今日率領富邦人壽客戶服務處執行副總王銘華先生卻矇騙全臺灣觀眾,完全毫無主動關懷本人,反倒這段期間周遭關切聲浪如滾雪球般湧來,還需我本人在五月左右主動通富邦人壽受理理賠窗口02-23455111—22157黃先生,請他寄來我本人長久所繳交的資料明細.一路走來我低調不願讓人知道我從事任何公司名銜(因為這不是重點),也勇敢把自己名字及電話告知社會,能明嘹我非同業或是惡意暱名詆毀,為如網友一封封來函感謝他們未誤蹈富邦人壽保險陷阱.或已身為富邦保險人如何戰戰兢兢處理保單契約.及身為全台唯一律師出身具正義感消保官在新聞提及站在消保法的精神,富邦人壽應主動關心聯絡保戶,及語重心長提及司法有待改革及提昇,在富邦怠忽傲慢處理保險客戶處理宗旨,因為牽涉關係環節繁多,上至官方.監督機關.司法.民意機關.保險機關高階層峰.主事窗口.甚而第一線保險從業人員.的確有段很漫長路要走,我不認識任何權貴,仰賴良知良能人士,義務鼎力相助
惡法為枉顧保障人民保險精神,為財團大開方便利益之門更令人痛心,許多保險從業人員也有己饑己溺的精神認為法律要作公正裁定,若無法令人信賴的前提,除訴於法律途徑外,普羅大眾也運用知的權力走告專貼,大夥兒自立就濟能救一個算一個.是積陰德


富邦人壽恐怖保險內幕你不得不知
希望大眾能秉以道德積極轉載告知親友,以保障切身權益
投保人李昭儀 於85年7月1日向林業務,林相當克盡其職,當扣款不足會以電話通知本人,即時將款項補足,經多年後林離職後,自此多年來富邦服務人員便消聲匿跡,完全並未善盡照顧責任,因投保人家人投保多家保單. 保單墊欠至保單失效若無人員特別告知,本人便會一時不察失效仍渾然不知.多年來繳付二十年期分紅型保險心血付之一炬,反應多年富邦仍以掛號寄出告知為由拒不相應, 投保人因寄件至管理處,倘若管理員未拿給投保人明白,再加上服務人員胡姓業務員自承因當時案件忙碌以致於保單失效時未及時告知投保人,富邦02-23455111—22157黃先生及陳俊伴總經理開會裁定又提不出本人簽收簽字事證.又以本人十年後健康欠佳為由,拒而復效,本人去電至該人壽監督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專線:02-89680899—0102陳韻如小姐,去電近三十通, 陳小姐只回電本人一次, 陳韻如及金管會主委陳裕璋站在富邦人壽無理失效立場,本人去電近三十通於陳小姐.請儘速回電, 但長期以陳忙碌為由,表面上陳述會儘速回電,卻長期相應不理.未有支字半語回應其心態可見一般,已非疏忽一詞可以免其責,據聞新光及其他優質保險公司倘若調查服務人員未善盡通知被保險人,其疏失責任將保險恢復,富邦客服專線一直誤導民眾,富邦為天下雜誌評比為壽險業界排行標竿第一名,事後卻如此不負責任,按常理投保人,不可能明知為期二十


年,繳期已近十年而放棄.真的是接不到任何通知,這樣不以保障為最高理念.而以包裝醜陋形象,在不景氣年代中以錯誤包裝將天下雜誌民調之2010最佳聲望標竿企業及遠見傑出服務獎首獎及壹週刊服務第壹大獎.及2010保險信望愛獎等十項大獎等反諷字詞印在保戶信封上,誤導更多人耗盡家產.有違最基本道德良心,故本人將其情節投訴於政府新成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而優質肯負責任保險理賠中心公司希望藉由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將本人遇到有違保險保障良知富邦予以正面教材,甚至社會擔以重望保險官員及教授之評議委員秉以保障社會大眾良知,能將保險法第116條貼近民意做合理的修正,無奈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空有名銜,提出近四十年前舊時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952號判例,縱容富邦將百姓對保險保障信賴變相視為錢坑,據悉了解本人以上情節任何人都回應搖頭富邦行俓太卑劣,而已經投保富邦朋友都唯恐自己在富邦.失去道德保險文化下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將事實真相披露.讓人民有知的權力,不要讓大眾再勿陷富邦保險服務謊言,願意站出來將醜陋保險內幕批露全省各大保險理賠中心及各大媒體及藉由上萬網民以臉書道德積極輾轉告知周遭所有親友,讓社會將良質保險公司調整汰換,希望社會各團體能動員道德力量以輿論公評抵制富邦,以公正積極態度介入全社會民眾最透明最用心保障
04-24527407 101年3月8號
嗨! 讓可以規劃近30家保險的Teresa為你解說


1.
除外---2年內不會理賠

2年後,要提供醫師診斷證明----這2年沒有持續患尿道炎


2.不放心

就先買定期醫療險

或 換一家投保



台名保險經紀人公司
Teresa Liu 提供參考
7.18
2012-07-18 10:00 am
尿道炎不是很嚴重的問題既然已開立痊癒證明書
但是,為了確保新生兒的各種突發狀況產生...

我建議仍就按步照程序來~
依客戶來說需秉持告知事項給業務員
而保險公司會照會體檢單給客戶((這不用健保卡))
所以只是保險公司與特約醫院知道而已不會有何病歷存證

像我自己的案例來說:
我也是告知有卵巢水瘤從97-101四年ㄌ
而公司就發體檢單作簡單項目與口述
雖然被批註了,但是隔年後就可以申請恢復正常
好壞機率有幾成?沒有人能肯定的回答
至少,還有其它醫療保險理賠的機會呀!!
總不能因為這一項就忽略了其它可能生病的風險吧!!
何況,你的寶寶才出生沒多久而已不是嗎??
再怎麼的跟保險公司理論
當事故發生時呢?!怎麼算都是你划不來的....懂嗎?!
我自己本身也有3個小孩都不到7歲大
所以不論小朋友是什麼樣階段性的花費我都能了解
也更能體會我們做父母的為子女的愛護與責任

就我因為自己是以保戶的心情與立場而投入了壽險事業
目前在三商美邦保險公司服務中
我很樂意能幫你處理你小朋友的事件
若是你也認同相信我的處理,歡迎再留言給我^^
參考: 三商美邦保險公司-業務員
2012-07-18 8:41 am
你好:
請問寶貝因尿道炎住院共住了幾天?
住院期間的原因是否有涵蓋其他項目?
版大你好 :



你的情形跟我剪頭髮的姊姐一樣,小男孩剛出生沒投保,後來有時間了卻發炎

先回答你的問題

我想說如果2年內如果不幸又復發,除了2年內不理賠外,
是否2年後也會唧唧歪歪的不理賠?

2年內不會理賠,之後除外拿掉不是要附上檢查報告,就是要去體檢 !

體檢ok除外會拿掉 !


不過業務員和透過關係問核保人員都說不會,2年後一定會賠!
真的是這樣嗎?

會 ! 但前提是確認ok後,才會拿掉除外,才會有保障有理賠

參考: 有問題可以寄信問我,會就回答你
2012-07-18 8:19 am
基本上沒錯喔!

因為尿道發炎不是永久性的疾病,不會因他發生一次,以後就永久有個問題在那了,不會!

所以除外兩年的用意,只是保險公司不希望因為這次的事件,而導至有未治療完全又再病發的情形而來申請理賠,所以會給個期限來除外,以確保投保者的身體為正常體

其它較麻煩的症狀還有可能會被加費或拒保,
您公子的情形不是什麼大問題,請不用擔心
祝小朋友早日康復!


有什麼問題歡迎上我fb留言
參考: 錠嵂保險經紀人 [email protected]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5: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18000015KK0008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