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 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17: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按新約來看,神已經跟亞伯蘭立約了~所以也代表亞伯蘭在神面前是個完全人
疑問如下:
Q1:完全人的意思是什麼?指心靈還是指肉體?還是二者皆有?還是指那個世代是完全人,不能用這個世代來衡量?
Q2:如果包括心靈,有原罪的亞伯蘭如何能成為完全人?
Q3:如果神能除掉亞伯蘭的原罪,是不是表示原罪不在神的審視範圍?也就是完全人的標準範圍裡?
Q4:如果原罪包括在神的審視範圍內,亞伯蘭又不能自己戰勝原罪(原罪可是與生俱來的),神又為何要求亞伯蘭自己要做完全人,就與他立約?亞伯蘭怎麼能做到呢?↓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8E%9F%E7%BD%AA
Q5:亞伯蘭已經是完全人 (所以神如約與他立約,就成了多國之父....)
那他還需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之恩?以神早在萬世之前就預備救恩來說
還是神先用基督救了亞伯蘭了??比耶穌復活之前更先救.....@@?
順帶一提 我主要是想問從原罪論的模式來看,亞伯蘭是怎麼在神面前作完全人的~^^+ 千萬不要有人回答說.........亞伯蘭不是完全人喔~不然神就不可能跟他立約了吧......@@+ ↓ 創 6:9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 神同行。
Q:大大你的聖經要換一下了,那是以前的翻譯。 A:是嗎...........@@+ 本人向來比較念舊~^^+,我比較想換2000年前的那幾本.........@@+ (你有嗎?)
謝謝各位大大的分享 (沒有針對聖經做分享的大大就說聲抱歉了~) 總得來說 各位大大都相信,創世記17:1節---->全能的神並不對應完全的人就是了~^^+ 而是由全能的神來決定人是否完全?? 所以有沒有原罪並無關係,有沒有罪也並非重點(人生來就有罪或無可避免會犯罪) 這樣的理解對嗎?
順帶一提 所以成為完全人的亞伯蘭也並非是他自己使自己成為〞完美無瑕的〞,而是神使他成為〞完美無瑕的〞--------->亞伯蘭乃因部份行事純全(如律法或順服)或部份無罪稱義(如相信或行義)------>而在全能者的眼中或定位中成就了完全人的標準~亞伯蘭在成為完全人的過程中雖有努力但實質為被動的完全------>是否完全的主動權乃在全能之神的手中-------->對嗎?
這題就以相信原罪論的分享來投票選出解答了~^^+ 因為我覺得每位大大講的基礎都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