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利得稅問題

2012-07-15 8:08 pm
本人在一間有限公司任職董事,但老闆突然走路,

而家稅局追收上年利得稅,我亦有份被追,

我已向稅局解釋只是打工,請問各位我應該点做?

又有限公司曾任股東和董事如果將來可否再開公司?

回答 (2)

2012-07-16 8:15 pm
✔ 最佳答案
如果欠利得稅而老板要走佬,有下列可能性:1. 無交報稅表被人估稅;2. 稅務上出現處理問題。有限公司如果係單純無交稅而被告係可以自行退出唔做,不過要按照公司法及組織章程做。 除非有牽涉欺詐指控,以前任清盤公司董事有3年限制,不過在1994年已經廢除﹝s157E-G﹞。正常欠稅屬財務事件,唔應該會由董事上身。僅供參考!
2012-07-16 3:06 am

如果你不是公司的主要職員 (例如 : 董事、公司秘書、經理等),應不會被追討。


由於有限公司在法律上是獨立的法人,因此,稅務局只會向有限公司追討欠交的利得稅,應不會向該有限公司的僱員追討。


你本身是甚麼職位?


然而,你的老闆是否真的已銷聲匿跡? 怎樣找也找不到? 該有限公司是否有欠你任何薪金、福利等?


如沒有人出糧俾你,理應快快向勞工處求助!


如曾任董事,又已經辭任,應不會被追究。他仍可以成立有限公司。


如是股東,則不會受影響。因股東最大的損失,只是公司結束時,所投入的股本,不會再承受其他額外的損失。


當然,該股東仍可以再成立有限公司,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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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5 19:13:51 補充:
如你現在仍是董事,應立即找執業會計師或稅務專家,幫你處理欠稅及公司報稅的事宜 (也有可能需要完成核數的工作),不要再拖時間。

否則,只會令稅務局加重罰款及加倍稅款。

過期不交稅款,己違反了稅務條例,有限公司的董事會被罰款。

如被稅務局認為是蓄意逃稅,有限公司的董事更有可能要面臨監禁的刑罰。

因此,應立刻行動,快快處理好欠稅的事宜,及清付未繳的稅金及罰款!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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