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 return

2012-07-13 10:06 am
我巳在中國大陸上班,在港每年居留時間也少於100天,我應怎麼申請辦埋退MPF手續?谢谢!!

回答 (1)

2012-07-13 6:30 pm
✔ 最佳答案
按照現行法例,簡單而言,成員可於以情況提取MPF供款:

(1) 已達到退休年齡的人(65歲);
(2) 年齡60歲而提早退休;
(3)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4)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5) 計劃成員死亡

第二和三項需要提供宣誓證明,第四項則需要執業醫生發出的證明。

假如你只是長期在香港以外地方工作而非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又未有宣誓移居內地,是不能提前取回MPF資產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8: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13000051KK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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