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Ki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物業係我媽媽名下但現重係供緊她能夠分物業部份的錢嗎 ?
答:對於這個問題,在回答前想問清楚,問題中提及的物業,其實是由 Ki 網友你買下,而名義上的業權人卻是令慈,而仍在按揭的供款卻是由你所出,對嗎?
如果上述的問題答案屬「是」的話,則有幾種不同的情況可以討論一下!
第一表面上物業由令慈個人擁有,並非你們夫婦倆的共有財產,則理論上辦理離婚時無機會攤分這不屬你們名下的資產!
第二假若女方了解情況和法律程序,則可以入稟法庭,要求法庭頒令物業是你所有,令慈祇以信託形式代你持有!如法官信納她的說法,則物業業權會回歸你名下,那在離婚時她便可以要求分享部分權益!
第三即使物業由令慈支付首期和出面買入,但按揭部分如長期由你支付,則法庭會接納對方呈請,你在該物業擁有部分權益的機會相當高!當這情況確立,則對方有權要求攤分你擁有的部分業權權益!當然你會辯解供款其實是交父母的家用,祇是按他們要求代繳供款,並非承擔按揭和擁有隱藏業權,但問題是法庭接納否(但如按揭以你的名義去辦理則更難解釋)!
故按你的情況,如物業實質業權人是你,而對方是知悉當中細節和來龍去脈的話!則相信你難以避過對方的追討!
假設對方確有權追討你的物業權益,則按揭完未並無關係!法庭祇會判決對方應擁有的權益比例和數目,不會計算物業仍在按揭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