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個個高官的誠信破產?為什麼他們

2012-07-12 10:27 pm
為什麼個個高官的誠信破產?為什麼他們不肯認罪悔改相信耶穌?

回答 (3)

2012-07-12 11:56 pm
✔ 最佳答案
為什麼個個高官的誠信破產?
因為有"破產管理處"處理, 破產四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為什麼他們不肯認罪悔改相信耶穌?
連自己都信唔過, 點能够相信第三者.
2012-07-13 10:30 pm
僭建事件一定會降低市民對梁振英的印象和支持,但是肯定沒有幾個會認真地要他下台。反對派想藉僭建事件逼梁振英下台,只是癡心妄想,是一定不會實現的。
僭建這問題由來已久,一般來說,新界村屋和丁屋,基本上都有僭建問題;富人的獨立屋、豪宅等,可以說沒有僭建物才是怪事。連窮人住的“劏房”,其實也是僭建物,只是業主並非窮人而已。更有趣的是,僭建物實在太普遍,而且官方從來都沒有認真執法清拆,連市民投訴也往往愛理不理。習非成是,業主於入伙時許多都不會弄清楚有沒有僭建物,改建一下,也不會為意這是僭建行為。
申訴專員公署在2011年4月19日發表調查報告,批評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就市區(包括港島和九龍)以及新界房屋有僭建物的處理手法有選擇性執法;同時該署專員黎年更指前者分別在2002年和2006年兩度沒有對丁屋有違規建築物進行積極性執法。
這個馬蜂窩一捅,自2011年5月起,多個知名人物被揭發於他們的住所有僭建物,而涉嫌違反法律。自特首以降,起碼有12個高官中招;立法會60個議員中, 17人有僭建的疑問,橫跨任何黨派;其它如區議員、藝人、名人等,更不計其數,於此可見僭建問題的普遍程度。
以目前香港這個事事追求政治正確的社會,馬蜂窩一捅之後,只有嚴格依法辦事一途。林鄭月娥更加要證明自己“好打得”,丁屋僭建問題既然被特別提出,便像燈娥見了火一樣,勇猛直撲。殊不知新界土地問題異常複雜,加上清拆僭建物直接影響居民利益,反彈更加強勁。林鄭月娥最近連2029年這遙遠的日子,和2047之後“一國兩制”如何處理這更大和更複雜的難題都祭出來了,依然沒有結果,搏弈現在還在進行中。市區居民沒有新界人那麼團結,但是清拆僭建也絲毫不容易。
站在反對力量的立場,當然要求繼續爆公眾人物有僭建,並要嚴於檢控。同時對政府施加壓力,要它定期清拆全港所有僭建物。認為如不這樣做,“會嚴重削弱大眾對政府的管治信心”。新政府捧了這一個前朝遺留下來的臭包袱,再加上梁振英自已也背上了僭建原罪,如不按照反對力量的劇本行事,肯定會天天被罵,本來已經低的威信再跌。但是一旦走上堅持定期清拆全港所有僭建物的不歸之路,又肯定會與全港大部份市民正面為敵,天天都會有沖突。
今天香港的僭建問題,就像流行性感冒一樣,幾乎人人都有可能染上。正正因為如此,這才成了政治上整人的工具。對於這一點,市民其實是心知肚明的,只是於開始時抱着一種看熱鬧的心態,看見一些平日高高在上的公眾人物被修理,很爽而已。
僭建問題朝政治正確方向發展到今天,已經到了在房間中間一個衣櫃都有可能會成為僭建的地步。市民已經開始厭倦、反感。這心態黃秋生的微博反映得很準確:“我?我乜X都吾(唔)識,我淨係知你有僭建,最好你拆埋間屋一家瞓街,咁我地()就開心勒(喇)嚇()?你吾(唔)知?有乜可能吾(唔)知?你講大話,我話你講大話你就係講大話,點解?因為我係民主代言人。乜呀?你哋()想講乜呀?收嗲啦!我先係代言人嘛!講到邊?講到你……X我話乜就係乜,我要搞死你,因為我山頂冇屋,全屬創作。”雪球滾到今天,浮雲般善變的民意一下子開始逆轉。
但是特首不能靠看民意執政,僭建問題始終都要解決,而事實上解決並不困難。跟西方的法律最終源於神,因而至高無上的觀念不一樣,我們中國人幾千年來都認為“法律不外人情”,執行因而在不同的情況之下容許有很大的彈性。其中一條是“法不治眾”,像僭建這問題,已經到了幾乎人人都犯法這普遍的地步,要全部清拆,全部檢控都已經絕對不可能。林鄭月娥的一味強硬態度,只會官逼民反而已。
事已至此,解決的方法是,馬上修法,為僭建重新定義。新定義不外乎兩點:底線是安全,新增建築物一定要結構安全,免生意外和傷亡。這方面,可要求專業建築師認可,而一旦出現意外,建築師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許多時新增建築物很小,專業建築師發證的成本太高,如沒有建築師認可,業主個人便要負起全部法律責任。
其次是新增建築物不能佔超過某一面積,或/及原來建築物的某一比例。法例通過生效之後,所有業主必須於兩周之內將原有的僭建部份作登記,之前的僭建面積得以一次過全部豁免;並且有6個月的過度期,讓業主能採取行動,符合新條例的安全要求。生效之後,所有新增和修改建築物都要登記,沒有登記的不能合法轉讓,而新業主要負法律責任;一旦出事,罪加一等。買家的小心,逼使舊業主賣家要嚴格守法。
梁振英政府可盡快主動提出以上法案,並要求立法會加快三讀通過,免有些業主利用較長的立法空檔大事增加僭建面積。拋出這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特區政府當然得分,而民意所在,立法議員也不敢搞小動作,不管喜歡與否也只能積極配合,行政部門因而可以在僭建問題之上反客為主,及早漂亮的勝一個回合,一洗頹風。
2012-07-13 3:37 am
Fan,

詩篇 14:2 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

詩篇 39:11 你因人的罪惡懲罰他的時候,叫他的笑容(的笑容:或譯所喜愛的)消滅,如衣被蟲所咬。世人真是虛幻!(細拉)

以賽亞書 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約翰福音 1:29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21.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約翰福音 3章

使徒行傳 17:30 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主耶穌對他們說:路加福音 5:32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2012-07-15 14:55:44 補充:
又主耶穌說:

約6:44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12:32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13.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14.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太7章

31-35,
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3章


路13:3

另;來10:38 -39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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