乜受咗刑就叫無犯罪咁得意?咁死刑犯同終身監禁呢?

2012-07-12 9:18 pm
011
意見者:小草 ( 大學級 1 級 )
擅長領域:基督教 | 英文
發表時間:2012-07-12 12:52:45

按法律,一個人犯了罪,受了法官判處的刑罰後,他在法律前是一個沒有罪(曾有犯罪案底)的人。

02年的案件,犯罪者的刑期相信已完結了吧!



012
意見者:小草 ( 大學級 1 級 )
擅長領域:基督教 | 英文
發表時間:2012-07-12 12:55:18

02年的案件,犯罪者是否已經坐完監?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2071100133

回答 (5)

2012-07-13 8:34 pm
✔ 最佳答案
CY同唐唐拆咗撍建唔等於無撍建過吧!犯咗法有案底就係洗唔甩。咁簡單都唔識,唔怪得佢只係一條小草,腦都無半個。
依種思想方法一睇就知係基督徒畀聖經洗完腦之後諗住只要上帝原諒自己就已經無罪嘅自我感覺良好行為啦。

2012-07-23 12:02:30 補充:
例一:某甲因打劫而坐監,坐完出嚟執法當局就可以又拉多佢一次,話:「你仍然有案底,另一單劫案你好可疑。」

例二︰某乙因燥狂症傷人而坐監及入住精神病院,坐完出嚟執法當局就可以又拉多佢一次,話︰「你仍然對社會有危險,需要扣留精神病院觀察。」

2012-07-23 12:07:50 補充:
以上例子說明,坐完監唔代表無罪,正如病完出院唔代你無病。

2012-07-24 12:31:48 補充:
是你把事情混淆了,因為有一案還一案,坐完一單案嘅監,唔代表另一單都已經無罪。

「對社會有危險」嘅精神病人,精神病院有權禁止病人出院。
2012-07-23 2:21 am
睇清楚先啦!佢係話「受咗刑之後喺法律上等如了結咗件事,亦即己付刑責。即係話,如果有人犯咗罪,己經被判刑,而當佢受完所判嘅刑之後,法律上唔可以再次追究同一次罪行。例:某甲因打劫而坐監,坐完出嚟執法當局就唔可以又拉多佢一次,話:「你仍然有罪,唔該坐多次!」

2012-07-24 01:34:16 補充:
以上例子一只說明了某甲有可疑,而並無說明了「坐完監唔代表無罪」,你把事情混淆了。

以上例子二只說明了某乙因精精神病而被強制留院,並非因他的傷人罪而要再坐。你又混淆了!(而且,以本港而言,執法當局冇權以「對社會有危險」為理由,強制任何人留院。這顯然只是你作出嚟的。在本港,只有司法機關在有人提出刑事檢控的情況下,才能由主審法官判決強制留院令。)

還有例子三嗎?
2012-07-18 6:53 am
以弗所書第一章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 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 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 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或作:成)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 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原文作:質),直等到神之民(原文作:產業)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因此,我既聽見你們信從主耶穌,親愛眾聖徒, 就為你們不住的感謝神。禱告的時候,常提到你們, 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 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 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 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 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2012-07-15 8:57 pm
當你將一些字更改了,便將合理的事變得不合理。
這就是中國古代弄權者最喜愛的把戲:文字獄!
2012-07-12 9:47 pm
如果你有過案底,咁其他人就會對你另眼相看,至於你有冇坐監或受刑已沒有關係,如果你仍然想玩人與人之間嘅遊戲,就唔好俾人知﹗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06: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12000051KK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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