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張貼基督徒犯姦淫的新聞,但唔見張貼非基督徒的犯姦淫新聞,是否非基就不會犯姦淫呢?
有無人知香港一年裡發生的姦淫案中,涉案的基督徒和非 基督徒的比率是多少?
以下這新聞各位非基大點睇?
【明報專訊】5歲男童疑遭母親「出租」賺錢,她被指收取約3000元肉金,把親兒帶到當文員的已婚男網友寓所,供對方狎玩及肛交,其間男網友更涉嫌施用不明藥物迷暈男童。涉「送子入虎口」的母親被控導致他人與男童性交罪,男網友亦被控因用藥物以便性交罪。
母控「致他人與男童性交」
涉「賣子求財」的母親姓朱(31歲),體形略胖,現時無業,昨由一名男親友陪伴出庭。她被控一項導致他人與16歲以下男童性交,控罪指她於去年9月3日帶同5歲兒子X到深井海韻花園5座一單位,讓居於該處的男被告唐立漢(36歲)與X非法性交。根據法例,此控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她昨獲准以4000元保釋外出,等候深入調查,至9月13日再訊。
男網友涉施迷藥同被控
唐立漢涉嫌施用藥物以便非法性交罪,控罪指他同日在寓所使用不明藥物,致X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以便性交。此罪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囚14年。其代表律師指出,針對唐的證供不強,他遭朱指控而被捕,警誡下唐一直否認指控,他願意支付5萬元保釋金,加上其妻子以5萬元人事擔保,且承諾交出旅遊證件不離境,惟裁判官拒絕申請,將他還押至下周一,等候X的認人結果再訊。
母前僱主查電郵揭發
男女被告各有家室,經互聯網相識。據悉,X一向由親戚照顧,並非與朱同住,朱疑收取2500元至3000元,把X交予新相識的唐。唐向X落藥再性交,該些藥物成分不明,有待化驗。事件由朱的前僱主揭發。朱早前被解僱,其僱主查看朱的電郵通訊紀錄,發現內容可疑遂報警,警誡下朱僅承認帶同X與唐見面,唐則否認指控。
【案件編號:TWCC17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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