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因果關係

2012-07-10 12:06 pm
有些因果的關係想極也不明白~
例如甲偷了乙的錢,是甲在做業,還是乙前世欠他,甲才來報復,即乙是在受報,甲在因果中便沒有罪了...只在平因果~
又例如爸有外遇,破壞了家庭,是爸現在做惡業,還是媽在過去世先傷害了爸,媽現在受報?
一件事情的發生,怎樣去判斷因果,是在做業,還是在報復,是被害,還是在受報應?
如果我做壞事,會否是找對人報復?平因果,還是在做新的因?
有因必有果我明白,但一件事的發生,誰在做業,誰在受報,想來想去,也不明白...
更新1:

p.c 和野人都答得很好,令我開悟不少~ 還剩幾天時間,請大家多給意見,合十謝恩^^

回答 (11)

2012-07-18 4:53 pm
✔ 最佳答案
在佛教的因果法則中,每件事情的發生,都包括因和緣兩方面。

例如甲偷了乙的錢,其因是乙在過去生中曾以不正當的手段取走了甲的財物而仍未歸還,其緣是甲遇到了乙。

當甲遇到乙時,由於過去生甲乙之間的恩怨,令甲在所遇到的眾多人物中,選擇向乙以不正當的手段來取走他的財物。

所以從乙的角度看,他是隨業受報,是被動的;但從甲的角度看,乙的出現雖令他產生以不正當的手段來取回乙的財物的心念,可是應否把這心念轉化成實際行動,則甲是主動的、是有選擇空間的;如果甲能克制自己,不用不合法的手段來取走乙的財物,則甲乙之間的業債糾纏便能終止;事實上,由於乙對甲有所虧欠,乙在因緣成熟的時候仍會把錢還給甲的,例如在生意往來中讓甲獲利,或因捐贈而令甲受惠等;若甲選擇用不合法的途徑取回財物,他是重新做業,雖然財物是乙欠甲的,可是甲選擇以令乙不願接受的手法取回財物,則乙會心有不甘,而這心識將來會在因緣成熟的情況下鼓動乙去取回今生所失去的財物。

同樣地,爸有外遇是媽在過去世曾在感情上傷害了爸,媽現在受報;可是爸選擇以外遇破壞家庭的方法來傷害媽,則爸現在又做了新的惡業!

我們流轉生死,正因為不斷造新的惡業來互相報復,以至彼此的恩怨糾纏不清!在楞嚴經裡,便有人死為羊、羊死為人的例子說明這種糾纏不清的因果關係!所以佛陀勸告我們要「隨緣消舊業,更莫告新殃」!

2012-07-18 08:58:06 補充:
應是「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
2012-08-07 12:13 am
請問p.c 和野人,

那麼, 墮胎亦是有因和緣的關係嗎?

2012-08-07 11:32:59 補充:
請問p.c 和野人,

墮胎亦有因果(緣)的關係存在嗎?
2012-07-20 9:03 am

p.c.君說的甚是.我有零碎補充.

因果有很多可能性
以乙被甲偷錢為例,有以下幾種可能性:
- 乙前世損甲.- 乙前世損人,但不是損甲,只是乙的業力招引到有惡念的甲.- 乙並無種下惡因,而只是與甲有緣.而甲是個會偷錢的人. - 今生智慧因:乙輕疏處理錢財和人性,引人犯罪.

惡性討債不化算
無論乙前生有否欠甲,甲偷錢亦是在造業.即使是乙欠他,偷錢不做成甲實質上欠乙,但請留意甲偷錢時並不知乙有否欠他,他是用個損人利己心去偷,這個歪念就成惡業.一個人曾受害不代表他的損人心就沒有惡果.人是對自己的心念負全責的.

惡業不一定要追討才成
惡業是心質做成,惡緣是人之間的怨.惡業是單方面定的,惡緣是雙方面糾纏出來的.受害人可選擇不糾纏.
例如你如果當年殺了東條英機倒可能是救世善業,但東條是可以想來找你報復的.那不是惡業但是惡緣.
他殺了的亞洲人可以不想費心去報復,但東條本心的殘忍還是會令他下地獄的.那是對方放棄惡緣但惡業仍生效.

最好的償還
世上很多親友緣份都是因前生拖欠.這些關係可以非常毀滅性,亦可非常美好.人可以用關愛和幫助來還債,這樣債主和債仔都得到更美好的生命,這是雙贏.無論有債無債,對人慈護不欺負就是最好的.

前世因果不宜妄斷
因果有很多可能性,不能用推理而盡知的.我們沒有宿命通就不能判斷,其實就是只能以現世道理去判斷.對不幸的事,猜錯了就是令不幸的人更加委屈.
尤其一些不幸死於非命的人的新聞,大家即去討論其因果,這不很好,因為死去的人和其家人還未安寧,知道是惡業惡報都應暫閉嘴,何況是瞎猜的.

另,情感關係的對錯跟前世因果一樣難判斷,所以「外遇」例子亦不討論了.


2012-07-23 16:07:15 補充:
人不單向他人討債,還向自己討債,還有遷怒無辜者的發生.它亂八七糟,因為非實在事物的追討,本質其實是種發洩.人的發洩,常像散彈掃射,死錯隔離是常有的事.

解構心靈迷宮-榮格
http://blog.yahoo.com/_56424NABFWEDSG6EZUX5262G3U/articles/51858/category/%E4%BA%BA%E7%89%A9%E8%AA%8C

這些毫無建設性但總帶來痛苦的行為,往往要在一種自欺中才能運作.對治「自欺」的方法就是「自覺」.

2012-07-23 16:09:16 補充:
自覺生長的同時,智慧亦會生長.

我們可用道德角度描述智慧,但我更喜用經濟學角度.即使是無意善良的人,只要了解事物的本質和運作,就會明白甚麼行為是倒自己米,甚麼行為是有利益的,怎做才化算.
真正有利的做法,結論總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
2012-07-16 1:21 am
你好,
關於因果的問題 我嘗試解釋下

人來到娑婆世界,是要收報的。我們曾經在無量劫中,曾經傷害過無量無數眾生,我們是要還的,接受果報(因果 因是業、果是報)

我們被傷害,這是在還債,在以前欠過對方的,傷害過對方的。但是,對方在傷害你的時候,他同樣在遭惡業。比方說有人殺害了你,他造業了,你死後可能會找他報復,冤冤相報,是個惡性循環。

果報是必定有的,做錯事肯定有惡報。俗語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說法正確,因為果報要到因緣成熟後才會報了
2012-07-13 9:51 am
我們沒法真正得知是否因為乙在過往生曾對甲做過什麼壞事,因為我們沒有神通。

但佛教不是決定論的宗教,如果是因為乙前世欠他,所以甲就要偷乙的錢,即是說,甲的意志是不可改變,是決定的。但佛陀不曾這樣教導。如果我們的意志是由過去的行為所決定,那麼我們就沒有努力的必要,也沒有修行的必要。

我們可以肯定的只是:甲偷乙的錢,是甲造偷盜的惡業;乙的錢被偷,是乙過往的惡業成熟。

佛教講緣起,一切事物都要在特定條件下才能出現。乙一早已種下失去錢的因,只是果報藉著甲造偷盜的業而成熟,使乙失去金錢。假使甲當下選擇不去偷竊,將來條件成熟時,乙仍是會承受失去金錢的果報。
2012-07-11 11:54 pm
因中帶果, 果中有因

人不斷的償舊果
也在不斷的造新因

.
2012-07-11 5:29 am
甲偷乙錢,是甲做業,亦是乙欠甲,甲當然仍然是做業

爸有外遇,是爸做惡業,亦是媽傷害對方

因果是反比的,一方做惡業,一方受報,皆因過往世做業的習氣所牽引,

所以對錯只有因果才會知道
2012-07-10 10:47 pm
因果關係 :1) 可以系前世積落 2) 可以系今世積 , 世世還 有多種說法 !世出世間一切法,就是一個因果報應,連佛法都不例外。   因果何以不空?第一「因果轉變不空」,因變成果,果又變成因;第二「因果循環不空」,因果循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第三「因果相續不空」。因為有轉變、循環、相續三種因果,所以它不空。   我們在清涼大師《華嚴經》註解裡看到「五周因果」、「一乘因果」,佛法常講的「萬法皆空,因果不空」,就是說這件事情。
2012-07-10 5:39 pm
亚当的罪使世界有罪恶。耶稣有赎回这个世界。人们需要悔改。
羅 馬 書 5:12-17


12 这 就 如 罪 是 从 一 人 入 了 世 界 , 死 又 是 从 罪 来 的 ; 於 是 死 就 临 到 众 人 , 因 为 众 人 都 犯 了 罪 。

13 没 有 律 法 之 先 , 罪 已 经 在 世 上 ; 但 没 有 律 法 , 罪 也 不 算 罪 。

14 然 而 从 亚 当 到 摩 西 , 死 就 作 了 王 , 连 那 些 不 与 亚 当 犯 一 样 罪 过 的 , 也 在 他 的 权 下 。 亚 当 乃 是 那 以 後 要 来 之 人 的 豫 像 。

15 只 是 过 犯 不 如 恩 赐 , 若 因 一 人 的 过 犯 , 众 人 都 死 了 , 何 况 神 的 恩 典 , 与 那 因 耶 稣 基 督 一 人 恩 典 中 的 赏 赐 , 岂 不 更 加 倍 的 临 到 众 人 麽 ?

16 因 一 人 犯 罪 就 定 罪 , 也 不 如 恩 赐 , 原 来 审 判 是 由 一 人 而 定 罪 , 恩 赐 乃 是 由 许 多 过 犯 而 称 义 。

17 若 因 一 人 的 过 犯 , 死 就 因 这 一 人 作 了 王 , 何 况 那 些 受 洪 恩 又 蒙 所 赐 之 义 的 , 岂 不 更 要 因 耶 稣 基 督 一 人 在 生 命 中 作 王 麽 ?
2012-07-10 3:46 pm
因由你起,果由你受,與別人無關。
2012-07-10 12:52 pm

不明因果關係最簡單因是起因, 果是结果.
正如肚餓揾嘢食是起因, 食完後排泄是结果, 你話有無關係呢 ?


收錄日期: 2021-04-16 2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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