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有網友會將《基督徒見證系列》等同「咸濕新聞」?

點解有網友會將《基督徒見證系列》等同「咸濕新聞」?

是否證明基督徒見證總是好鹹濕?



001
意見者:尋找歸家的路 ( 大學級 5 級 )
擅長領域:基督教 | 牛仔服飾
發表時間:2012-07-09 14:27:58

樓主你經常張貼「咸濕新聞」,這是心靈空虛的表現嗎?

要填補心靈的空虛,其實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信耶穌基督!

不管你用揶揄、抵毀、挑釁…的方法,其實都無法去填補你心靈的空虛。
你不停在基版裡開無數個賬戶,花上大量時間精力,你最終仍舊空虛!
何苦呢?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2070400155

回答 (5)

2012-07-11 12:15 am
✔ 最佳答案
八戒兄

我有一段經文和你那段好相似的.
「施捨要在暗中進行,不可讓人看到.」 「淫牧要在暗中淫行,不可世人看到.」

2012-07-10 16:15:26 補充:
八戒兄

我有一段經文和你那段好相似的.

「施捨要在暗中進行,不可讓人看到.」

「淫牧要在暗中淫行,不可世人看到.」

2012-07-13 19:10:07 補充:
請:謙記言禱會,看清你們的基督教淫牧做過什麼哈!
淫牧,決過志,讀過神學,受過洗禮,在基督教會講台傳過道,淫牧實實在在是基督徒,無可推諉哈!用正面睇清楚你喲基督教淫牧哈!

 人面獸心的牧師被告張偉忠(41歲),事發後已辭去職務半年,張在案發前經女事主友人介紹認識,在02年張調任天水圍一團契工作,女事主亦追隨一起,張原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襲擊致身體受傷罪,但傷人罪最終獲控方以交替性質不予起訴,控罪指張於03年11月26日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樂湖居1座一個低層單位內,非禮一名少女,牧師現獲現金5000元續保外出候判。

2012-07-13 19:10:21 補充:
受害人23歲 智商僅8歲
 23歲的女事主儘管已有成熟的身驅,但案發後經心理評估後證實,她有中度精神發展遲緩,獨立能力及智商只有7歲零10個月大之兒童程度。

 據案情指,女事主於案發日下午約5時半致電張,相約到案發的樂湖居團契會堂會面,張吩咐女事主先買一個安全套,惟女事主沒有買套,只是按時間到達會堂,張甫見女事主,便斥責她無買套,更稱「你將我當係狗啊」,話畢即動手毆打其頸項,扭擰其手臂,張繼而用口咬噬女事主的軀體,包括背脊、手臂、屁股及大腿。

2012-07-13 19:10:37 補充:
 其後,張欲強行脫去女事主的褲,但遭到女事主極力反抗,張見狀竟自行脫去長褲,逼令女事主為他口交,惟又遭女事主拒絕,此刻張竟忽發奇想,先強行扯脫女事主上衣,命令赤裸上身的她「上下跳、左右搖」,女事主屈服於其淫威下,遵照張的意思;張大飽眼福後,再伸手撫弄女事主胸脯及玉臂,惟變態狎弄仍在後頭,張竟然拿出一條皮帶,仿效刑具鞭打上身赤裸的女事主,張逗留約兩小時後才離開會堂。

2012-07-13 19:11:02 補充:
無買避孕套 迫口交被拒
 女事主返家被父母發現其身體受傷,惟女事主寧願啞忍,未肯即時指控牧師之獸行,直至翌日女事主召喚一名友人傾訴。因事態嚴重,女事主才在28日即兩日後,由兩名友人及一名表親陪同往瑪嘉烈醫院診斷,醫生在檢查後發現女事主身體遍布瘀傷,包括雙臂、左邊屁股、右大腿及右邊胸壁,事主背部被驗出有多處被人咬傷。

將嘉湖單位作團契會堂
 警員其後從該樓宇的保安錄影帶中發現,女事主在案發當晚8時許才獨自離開事發單位,而張在警誡下表示與女事主有每兩個月一次的親密關係,並習慣會裸體撫摸對方。但他堅稱,從不知曉女事主是一位智障人士。

案件編號:FLCC285/2005
2012-07-18 4:10 am
因為凡不義的都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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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第五章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 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 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 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該領受:原文作大),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
2012-07-15 9:05 pm
雞食放光蟲,心知肚明嗝啦!
肥龍,你應否改名咸蟲?
2012-07-11 10:11 am
大家唔可以做啲正面野?唔好做小學雞唔該!!

真正基督徒只會導人向善,唔好再話基督徒又叫雞,強姦...
無聽過掛羊頭賣狗肉,你會相信一個咁既人既說話,只能怪自已無知!!

點解佢話自已係李嘉誠就唔信,佢話自已係基督徒就信......
朋友唔好攪笑....你地啲行為係度侮辱自已!!
八戒兄咪逃避啦...而家要同你講導,就算你換ac都逃避唔到...
2012-07-10 9:48 pm
因為耶徒咸濕囉~~~~~~~~~~~~


收錄日期: 2021-04-20 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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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09000051KK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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