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基督徒會話上帝連未出世就被殺害嘅胎兒都要審?

乜佢哋有做錯事咩?




遭強迫墮胎的胎兒未聽過耶穌是否注定要落地獄?

發問者:鍾意畀雞吮腳趾嘅戇鳩仔耶穌 ( 小學級 5 級)
發問時間:2012-06-30 23:33:16 ( 還有 6 天發問到期 )


回答者:xgqbdvzy ( 中學級 1 級 )
擅長領域:基督教 | 棋藝
回答時間:2012-07-03 21:16:35

不知道,亦答唔到你,因為審判來自上帝。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2063000776

回答 (3)

2012-07-09 8:54 pm
✔ 最佳答案
引致飛機仔<不知道,亦答唔到你,因為審判來自上帝。> 一句講哂,耶和華未係迷信! 辭 典<迷 信>1. 對神仙鬼怪的盲目信仰。如:「對鬼怪神仙的畏懼與崇拜,已被科學證明為迷信的一種了。」 2. 泛指缺少科學論證基礎的信仰。如:「不能迷信權威,因為權威並不等於真理。」
2012-07-18 4:01 am
回Mercy :

「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發問者問的是世上普遍的嬰孩的情況,而你只舉出「耶利米」的情況,總不能因為耶利米被分別為聖,就硬說世界上每一位嬰兒都是:「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難道每一位嬰孩都是「先知」??

回發問者:

請看聖經:「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示錄20章12-15節)

聖經記載: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那麼如果有名字在生命冊上呢?那麼當然可以得救。所以就算人接受「審判」,都不一定被「定罪」,亦未必做了甚麼「錯事」。

事實上,「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基督徒都要接受審判,無人倖免。

發問者,你接受了耶穌基督成為你個人救主和生命之主嗎?
2012-07-11 6:12 pm
因為沒有好好看聖經。

耶1:5 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上帝造他們,也曉得他們。他們被殺害,已經嚐了第一次的死。復活時,天使會把他們抱起。。。

啟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他們都沒有犯那些罪,所以無分於第二次的死。他們就只能去天堂了。。。

賽11:8 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
9 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象水充滿洋海一般。


參考: Bible


收錄日期: 2021-04-30 16:50: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09000051KK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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