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part time侍應整污糟客人手袋賠償事宜

2012-07-09 5:17 am
剛考完公開試, 出黎搵左份part time侍應做, 做左幾個星期後有一次吾小心倒瀉野係客人手袋, 客人話會要求賠償, 雖然未收到單, 但係我擔心無甘多錢, 想問下其實可吾可以同返客人傾賠少些少?定系講幾多就要賠幾多?
更新1:

吾知規模算吾算大, 但系好旺場, 經理請左佢食個餐飯, 叫我如果單寄黎就要賠錢, 呢d經理都系你抱住你死你事心態, 靠佢地死得喇

更新2:

1. 如果我同佢無簽約, 佢系咪可以要求我賠多過我工資既四分一? 2. 佢七號出左糧俾我, 而又無扣我工資, 今個月我又吾會返工(返工日子系自選既,要讀書返吾到), 如果要賠償我可以點樣俾返公司?

回答 (3)

2012-07-14 12:38 pm
✔ 最佳答案
首先,根據香港法例57章僱傭條例

第32條-扣除工資的限制

(2)僱主可在以下情況扣除僱員工資─

(b) 因僱員損壞或遺失屬於僱主或由僱主管有或控制,或明訂委託僱員保管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或因僱員遺失應由他負責交代的金錢,而該等損壞或遺失直接歸因於該僱員的疏忽或失職︰
但─
(i) 僱主在每一事件中藉扣除僱員工資而可收回的總額,不得超過因該僱員損壞或遺失而令僱主所蒙受損失的相等價值或$300,兩者以較小款額為準;及
(ii) 僱員在任何一個工資期內被扣除的款項,不得超過他就該工資期須獲付給的工資的 四分之一;

但是,你的情況並不屬僱傭條例保障的範圍,原因是客人與你並不是僱傭關係,而你並不是損壞僱主的東西,而是客人的東西,第32條只是保障僱員所得的工資不會隨便被僱主扣除。基於這個原因,你的僱主沒有在支付給你的工資中扣除此款項,是因為僱主無權就你損壞客人的東西從你的工資扣除。但,不能扣並不等如不需要賠償,客人可從民事途徑追討賠償,而客人會向你還是你僱主追討賠償呢?而你又有否此責任賠償呢?如有,若不負責任的話後果又如何呢?此等問題,建議你諮詢一些法律意見,而民政事務署可以預約免費的律師取得意見,一般預約時間為六星期,電話是28352500。
參考: 五年從事相關的工作經驗&勞工處
2012-07-09 7:13 pm
在發生事故時你是該餐廳的僱員(不論是否兼職或全職) ,客人只能向餐廳追討賠償而不應直接向你追討;雖然餐廳事後也有可能要你分擔賠償,但僱傭條例第三章列明:僱員因疏忽或失職令僱主損失,每次只能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300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份一。

2012-07-10 11:07:04 補充:
糧都出左錢在你袋,公司都冇乜表示的,即係冇事喇;就算事後公司要追討,都係要依法例辦事,無需太擔心。
2012-07-09 7:55 am
睇你間餐廳係幾大規模,客人又有無責任,一般根據勞工法例,EVEN員工整爛野,扣人工也有一個上限架!我之前讀LAW,唔記得只能扣MAX 1/4定幾多,唔通佢整污個HERMES,要你賠幾十萬咩?你打1年工都未必賠得起啦!何況假如你賠唔到,搞到你諗唔開,做D咩事,個客都唔會好受,佢都唔想玩到咁大,最緊要有經理照住先!大不了唔要份糧唔做!但絕不可以嘔突!
參考: 我做HR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54: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08000051KK0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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