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師兄!我朋友被房屋處告虛假陳述

2012-07-07 7:10 am
我朋友被房屋處告虛假陳述!!
因為申請公屋時少報30万!現在要上法庭!想問一下最有可能會被點判!!

回答 (2)

2012-07-07 6:47 pm
✔ 最佳答案

Zhico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朋友被房屋處告虛假陳述!!因為申請公屋時少報30万!現在要上法庭!想問一下最有可能會被點判!!?
答:樓上網友的答案屬實,但有時法庭未必以該最高罰則去裁決,法官要視乎不同的個案和被告人有否悔意和合作去決定!

請問 Zhicong 網友,令友虛報一事已確定要上法庭了嗎?已過了房委會的審查部門要求面見解釋的階段了嗎?還是解釋不被接納呢?

因提上法庭控告的個案當然有,但相對眾多違規個案來說祇是少數!因一般情況下,房署會先要求解釋和商討罰則及解決方法,未必一定會告上法庭!除非該住戶極不合作和個案違規情節嚴重!


請參考下列節錄自東方日報的新聞報導,報導中提到幾宗公屋住戶虛報資料被控告罪成的情節,當中罰則各有不同!

虛報入息公屋戶囚八周
擁有私人住宅物業及商業營運車輛的公屋家庭,被房屋署揭發兩次填報入息申報表時作出虛假陳述,連續至少五年少交租金,一家三成員上月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戶主於本月判刑時被判入獄八星期,成為隱瞞入息或資產以避交倍半或雙倍租金個案中,判刑最高的案例,戶主兩名子女亦各被判罰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房署又指最近另有兩宗濫用公屋罪成個案,正研究是否收回有關個案涉及的單位。

根據公屋政策,住戶入住滿十年後,每隔兩年須申報家庭總收入以確定租金水平,房署發言人昨指,近月共有五名公屋居民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或上訴遭駁回。


其中一個個案,一個公屋單位包括戶主及其子女共三人,因在填報○五及○九年的入息申報表時,隱瞞從私人住宅物業及營運商業車輛所得的收入,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作出明知而虛假陳述罪成。裁判官在參閱感化官報告後於本月判刑,戶主被判監八星期,其子女各被判罰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顯示,法庭於○八年六月首次把隱瞞資產避繳「富戶」租金的人士判監,當時青衣長亨邨一名超級富戶,未有申報擁有九個私人物業而累積少交一萬八千元租金,被判入獄兩星期。

兩個案單位研究收回
今次再有公屋戶主被判監八星期,為隱瞞資產或入息以避交「富戶」租金個案中,判刑最高的案例。房署昨未有透露有關租戶累積少交租金額及所住屋邨,有關單位目前仍未被收回,但該署發言人指正研究是否收回單位。

另外,一名公屋居民因在○八年填寫資產申報表時隱瞞擁有私人物業,去年十月被判罪名成立,罰款八千元,該居民其後向高院上訴,今年六月被高院原訟法庭駁回上訴。

另一公屋居民亦因在○八年填寫入息申報表時少報約七千元收入,於去年五月被法庭罰款七千元,其上訴上月被法庭駁回,房署現正研究是否收回有關單位。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0927/00176_029.html'

從上述新聞中得知,虛報資料當然違法亦絕不應該,但法庭裁決少有判以最高罰則!即如那位擁有九個私人物業的被告,罪成後也祇是判監兩星期!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2-07-07 6:14 pm
申請公屋時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c)條的規定;屬於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8: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706000051KK0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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