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我打去法院問?
他說是毒品案件?
被告我不認識?
我也沒去做過筆錄?
毒品不是都是以驗尿來判定的嗎??要傳證人做啥ㄚ?
不去會怎樣嗎?
怎麼會傳一個完全不相干.不認識的人.要幹嘛????
更新1:
重點不是車馬費. 因現在再外地工作來回.很麻煩. 請問:不關我的事.怎麼會有我呢? 這樣是.甚麼情形下.才會發生像我一樣的情形 證人不去會被拘提嗎? 上面寫說偵查庭?我都沒做筆錄.怎麼開庭阿?
更新2:
那有發生過證人被當庭收押的嗎? 常發生或不常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