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也剛好出車禍~天亮了....
就回這最後一篇吧
我直接教你怎麼做好了!
畢竟你的車已經過巷口了~而且車身過半撞到你的排氣管
很明顯的就是小貨車因注意而未注意
以及未經過巷口先行停等觀察,待確定未有任何來車經過時駛出
簡單的說就是沒做煞車或是觀察之動作!
我幫你GOOGLE了一下,調閱了現場圖
順便來個幾附教學
圖片參考:
http://mouse200r.myweb.hinet.net/a01.jpg
但是要注意的是有兩大,號誌與速度
請想想你經過的頭上號誌為何?
如果是閃紅色 ,就自認倒楣
如果對方頭上號誌為閃紅色 ,那麼對方就倒大楣了
因為閃雙黃 ,則是『注意且放慢速度』
閃紅,則是必須『停止後先行禮讓,並且確認後再行』
如果都沒有,那麼就是主要幹道與次要支道←名詞突然忘了
巷子為次要路權,主要幹道為主要路權
所以支線,必須要讓主線幹道先行後才始得轉彎進入主要幹道
好了,上面的教學完畢了,我們轉個方向來研究一下吧
圖片參考:
http://mouse200r.myweb.hinet.net/a02.jpg
嘿嘿~有趣了!
那我就直接說答案吧....
1:畢竟你的車已經過巷口了~而且車身過半撞到你的排氣管
很明顯的就是小貨車因注意而未注意而撞擊您的車輛
2:小貨車駛離之巷口為閃紅燈,必須先行停止車輛後觀察
確認後再行行駛,
但小貨車未依規定遵守閃紅號誌規定提醒
而未停止直接駛出撞擊到您的車輛
3:小貨車屬『巷口』為支道,而您屬『主線幹道』~
而依照法律規定,巷口駛離之車輛
必須要先行禮讓主線幹道車輛行駛後
才能從巷口轉出,進入主縣幹道行駛
我看不用等肇事鑑定,肇事鑑定出爐也是自取其辱
不過俗語說的好『無知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無恥』
我還挺希望貨車司機能有自知之明,提出善意誠心解決
如果貨車司機有上網的習慣看到這篇~我想他心裡應該會有個底了XD
態度就任他盡管傲慢,惡劣~~~
當然犯行犯後的態度也是唯一重點
攸關於未來『民事簡易庭』與『交通簡易裁決所』方面的裁定!
我會個人建議,將他的惡行惡狀全部一一做紀錄
直到最後交通簡易裁決所,甚至民事簡易庭時
告知法官對於當事者『犯後態度』有多麼的不可饒恕
簡單,錄音,簡訊備存,啥都樣樣來!
再者放心,錄音並不違反隱私權政策!為何?因為你是當事者!
為保護自身權益而採取之必要手段!所以並不牽涉於隱私權!
但也僅能做為『佐證』
除非當事者『先前了解』並且您有作告知的動作!
這就可作為『直接證據』
例如,在通話時有鄭重警告錄音
或是調解委員會時,可以開著錄音機,這是合法的!
最好是開啟後直接告知以及宣讀權利之事項,對方也無拒絕之權利!
只能默默的承受!為何?請再回去兩大段紅框處吧!
就好像是......警察臨檢你不服取締,直接現場開錄影錄音
然而警察卻沒有權利拒絕,阻礙您所『行使之權利』
當然,對於一般如同!
為何?因為,你是『當事者』←這是重點
通常提告~則是必須先行經過『調解委員會』三次調解!
若三次調解失敗,您可對於警察那邊依法告知做出『提告』
而您主張之時,警察就『必須』對於您的『權益之要求』
將案件送審給檢調單位~不誇張,真的是檢調單位!
而當送給檢調單位之時,會有個專屬的『檢察官』
會調閱所有相關事證,包含照片,證據,筆錄,現場描繪鑑定圖
初步肇事鑑定等相關佐證,再一一約談相關當事者到案說明!
這時候,還會再做一次筆錄~並且會詢問所提出之疑點請當事者做說明!
↑當然,這一點並不是檢察官本人做詢問~檢察官僅是蒐集相關事證 ↑
(因為警察沒有所謂的行使權,也只有檢察官等相關法務職等才有行使權
就好像警察若需搜索或拘提之時,必須先與檢察官申請拘捕令或搜索票才得以行駛.....)←題外話
2012-07-04 06:50:48 補充:
然而,待檢察官將所有事證蒐集完畢之時~就是開交通簡易裁決所
通常只有四種結果,三種行為
分別是勝訴,敗訴,直接裁定,再次和解!
行為有和解,抗告,提告
若證據確鑿,而當事者犯後態度極為惡劣,消極且不積極處理面對
為節省法律資源~通常交通簡易裁決所那邊會直接裁定
裁定的意思就是
『拎爸就是要給你這樣的結果!要嘛你不服去提抗告!不然就乖乖賠償』
若無法裁定~也是在法院提告前最後的第四次和解
和解不成,請寄個存證信函以示決心
相對的,即使要提告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
還是得要先寄出存證信函告知當事人切勿消極態度面對
意思就是說『你要告他前,要先寄存證信函~這就是法律遊戲規則』
2012-07-04 06:51:25 補充:
索賠喔~我這麼說好了,於法有據!
分別為『人,身,財』損為三大~而三大又蓋括分項....
若車輛毀損~請開立維修清冊並且附上價格
請估價商家蓋上店章
若收入減少~請與勞保局申請『收入證明』
這是依照您所投保的勞保金額或是報稅金額做計算
物質上的損失,衣服手機褲子鞋子帽子眼鏡人身部品都算
請購買商家提出證明~或是衣服吊牌~請編排好不然誰看了都霧煞煞
參考: 以前車禍我都在煩惱~現在車禍我作夢都會笑.....可惜我沒律師執照~不然找我當專屬律師隨便告都能贏,罪證確鑿阿~~~~~, 總共2166字~超過2000字YAHOO不給發....., 總共2166字~超過2000字YAHOO不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