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車 車禍 對方不理

2012-07-04 1:42 pm
大致上是這樣...小弟騎乘大型重型機車在新北市三重仁義街與五華街一巷口
與自小客發生事故 當時我行駛於仁義街上 自小客從巷子出來 完全沒減速
直接衝出來 把我撞到 我當時車身已經經過巷口一半 自小客撞到我排氣管
我往左邊倒 當時都有叫警察處理 現在情況是 自從我通知對方修車費要九萬多
的時候他就完全不想跟我談 九萬多只是修車費 醫藥費其他的都還沒算
車禍是在六月二十八日晚上發生的 到現在一通主動
連絡的電話都沒有 我和我女朋友都有受傷 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 完全不想談
對方只說 等肇事責任 出來再說...我真的很無言 我已經決定要告對方過失傷害
請問大家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比較好...

回答 (10)

2012-07-04 5:33 pm
✔ 最佳答案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 大致上是這樣...小弟騎乘大型重型機車在新北市三重仁義街與五華街一巷口與自小客發生事故 當時我行駛於仁義街上 自小客從巷子出來 完全沒減速直接衝出來 把我撞到我當時車身已經經過巷口一半 自小客撞到我排氣管我往左邊倒 請問當下有交通號誌嗎?若無,我方可能因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對方可能因超速或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肇事次因。若有,那我方當時號誌是什麼燈? 建議你事故30日到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張表上會寫出雙方的肇事因素,先釐清責任。 當時都有叫警察處理 現在情況是 自從我通知對方修車費要九萬多 請車行開估價單或收據,在調解時可向對方求償。 的時候他就完全不想跟我談 九萬多只是修車費 醫藥費其他的都還沒算 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醫療費用理賠。強制險 [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若自身有保其他保險,可請跟櫃台多要幾份副本,以後續要申請自身保險不需再跑一趟。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許多人因傷到骨頭,會去中醫診所就醫,則交通費是無法申請的,可到有健保的中醫診所看診,即可申請。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 車禍是在 六月二十八日 晚上發生的到現在一通主動連絡的電話都沒有 我和我女朋友都有受傷 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 完全不想談對方只說 等肇事責任出來再說...我真的很無言 我已經決定要告對方過失傷害請問大家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比較好... 建議你目前不急著告對方,可等肇事責任釐清後,先安排調解委員會,雙方至調解委員會談,若是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這時要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也不遲。若是我方堅持這時就要向對方提告,可致電給承辦員警約時間再做一次提告筆錄,須攜帶診斷書、登記聯單、身分證、印章即可。 另外,除了強制險以外的理賠,我方還可向對方求償項目如下: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8780/月,為參考。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以上五點須以雙方肇事責任而論。肇事比例依雙方協議為主,坊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主次因以七三論供你參考。 祝你及女朋友早日康復,後續若遇到相關車禍理賠或訴訟問題,都可問我,加油~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參考: (權力是給想知道的人,金錢是給會爭取的人)林啟德
2014-01-11 8:55 am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2013-09-18 7:11 am
要買高仿的還是要去 http://aaashops。com 品質不錯,老婆很喜歡。
呏冗伕侳僸哭勛
2012-07-04 11:12 pm
您須告知詳細始末才能提供建議;如有相關疑問可提出
2012-07-04 7:52 pm
建議版大去找律師諮詢
了解法律關係及自己的權益
再決定怎麼處理會比較有個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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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問問題還可以隱藏
所以可以盡量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法律關係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給法律的意見上出了差錯
希望對你有幫助
祝好運順利解決
2012-07-04 7: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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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平安 順心


立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敬上
2012-07-04 7:39 pm
醫療單據、估價單記得要整理好。

收到刑事起訴書之後記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其他問題***的名字,知識檔案裡有相關資訊…
2012-07-04 5: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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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4 5:33 pm
既然...已經要提告
那就讓法院處理
您只要準備好一切證據
將所有損失金額化
到法院向他求償
2012-07-04 2:48 pm
今天我也剛好出車禍~天亮了....
就回這最後一篇吧

我直接教你怎麼做好了!


畢竟你的車已經過巷口了~而且車身過半撞到你的排氣管
很明顯的就是小貨車因注意而未注意

以及未經過巷口先行停等觀察,待確定未有任何來車經過時駛出
簡單的說就是沒做煞車或是觀察之動作!




我幫你GOOGLE了一下,調閱了現場圖
順便來個幾附教學

圖片參考:http://mouse200r.myweb.hinet.net/a01.jpg


但是要注意的是有兩大,號誌與速度
請想想你經過的頭上號誌為何?

如果是閃紅色 ,就自認倒楣
如果對方頭上號誌為閃紅色 ,那麼對方就倒大楣了


因為閃雙黃 ,則是『注意且放慢速度』
閃紅,則是必須『停止後先行禮讓,並且確認後再行』

如果都沒有,那麼就是主要幹道與次要支道←名詞突然忘了
巷子為次要路權,主要幹道為主要路權

所以支線,必須要讓主線幹道先行後才始得轉彎進入主要幹道



好了,上面的教學完畢了,我們轉個方向來研究一下吧

圖片參考:http://mouse200r.myweb.hinet.net/a02.jpg





嘿嘿~有趣了!
那我就直接說答案吧....

1:畢竟你的車已經過巷口了~而且車身過半撞到你的排氣管
很明顯的就是小貨車因注意而未注意而撞擊您的車輛


2:小貨車駛離之巷口為閃紅燈,必須先行停止車輛後觀察
確認後再行行駛,

但小貨車未依規定遵守閃紅號誌規定提醒
而未停止直接駛出撞擊到您的車輛


3:小貨車屬『巷口』為支道,而您屬『主線幹道』~
而依照法律規定,巷口駛離之車輛

必須要先行禮讓主線幹道車輛行駛後
才能從巷口轉出,進入主縣幹道行駛



我看不用等肇事鑑定,肇事鑑定出爐也是自取其辱
不過俗語說的好『無知並不可恥,可恥的是無恥』

我還挺希望貨車司機能有自知之明,提出善意誠心解決
如果貨車司機有上網的習慣看到這篇~我想他心裡應該會有個底了XD




態度就任他盡管傲慢,惡劣~~~
當然犯行犯後的態度也是唯一重點

攸關於未來『民事簡易庭』與『交通簡易裁決所』方面的裁定!


我會個人建議,將他的惡行惡狀全部一一做紀錄
直到最後交通簡易裁決所,甚至民事簡易庭時

告知法官對於當事者『犯後態度』有多麼的不可饒恕




簡單,錄音,簡訊備存,啥都樣樣來!
再者放心,錄音並不違反隱私權政策!為何?因為你是當事者!

為保護自身權益而採取之必要手段!所以並不牽涉於隱私權!
但也僅能做為『佐證』

除非當事者『先前了解』並且您有作告知的動作!
這就可作為『直接證據』


例如,在通話時有鄭重警告錄音
或是調解委員會時,可以開著錄音機,這是合法的!

最好是開啟後直接告知以及宣讀權利之事項,對方也無拒絕之權利!
只能默默的承受!為何?請再回去兩大段紅框處吧!

就好像是......警察臨檢你不服取締,直接現場開錄影錄音
然而警察卻沒有權利拒絕,阻礙您所『行使之權利』

當然,對於一般如同!
為何?因為,你是『當事者』←這是重點



通常提告~則是必須先行經過『調解委員會』三次調解!
若三次調解失敗,您可對於警察那邊依法告知做出『提告』

而您主張之時,警察就『必須』對於您的『權益之要求』
將案件送審給檢調單位~不誇張,真的是檢調單位!


而當送給檢調單位之時,會有個專屬的『檢察官』
會調閱所有相關事證,包含照片,證據,筆錄,現場描繪鑑定圖

初步肇事鑑定等相關佐證,再一一約談相關當事者到案說明!


這時候,還會再做一次筆錄~並且會詢問所提出之疑點請當事者做說明!
↑當然,這一點並不是檢察官本人做詢問~檢察官僅是蒐集相關事證 ↑

(因為警察沒有所謂的行使權,也只有檢察官等相關法務職等才有行使權
就好像警察若需搜索或拘提之時,必須先與檢察官申請拘捕令或搜索票才得以行駛.....)←題外話

2012-07-04 06:50:48 補充:
然而,待檢察官將所有事證蒐集完畢之時~就是開交通簡易裁決所
通常只有四種結果,三種行為

分別是勝訴,敗訴,直接裁定,再次和解!
行為有和解,抗告,提告


若證據確鑿,而當事者犯後態度極為惡劣,消極且不積極處理面對
為節省法律資源~通常交通簡易裁決所那邊會直接裁定

裁定的意思就是
『拎爸就是要給你這樣的結果!要嘛你不服去提抗告!不然就乖乖賠償』


若無法裁定~也是在法院提告前最後的第四次和解
和解不成,請寄個存證信函以示決心

相對的,即使要提告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
還是得要先寄出存證信函告知當事人切勿消極態度面對

意思就是說『你要告他前,要先寄存證信函~這就是法律遊戲規則』

2012-07-04 06:51:25 補充:
索賠喔~我這麼說好了,於法有據!
分別為『人,身,財』損為三大~而三大又蓋括分項....

若車輛毀損~請開立維修清冊並且附上價格
請估價商家蓋上店章

若收入減少~請與勞保局申請『收入證明』
這是依照您所投保的勞保金額或是報稅金額做計算

物質上的損失,衣服手機褲子鞋子帽子眼鏡人身部品都算
請購買商家提出證明~或是衣服吊牌~請編排好不然誰看了都霧煞煞
參考: 以前車禍我都在煩惱~現在車禍我作夢都會笑.....可惜我沒律師執照~不然找我當專屬律師隨便告都能贏,罪證確鑿阿~~~~~, 總共2166字~超過2000字YAHOO不給發....., 總共2166字~超過2000字YAHOO不給發.....

收錄日期: 2021-04-27 19: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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