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這會有產生罰單嗎?)
2.因為想去談和解金各退一步(一人付一半)談不成,對方有受傷是不是還是可以告我刑事.
3.受傷賠償金是不是就由法官決定,那這張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上法院這張對我有幫助嗎)對方有受傷法官或法律是否有規定,我一定要賠對方受傷金錢?
更新1:
交通裁判單已經收到了.(我不想再告他損害了,因為對方是長輩又受傷,我想在我能力範圍內多少用金額去做彌補) 1.我想請對方受傷的長輩收集看診單據.到警察局再談協調金額可以嗎?不要到對方家裡.(因為去過都被指著罵罵到沒結果因為我賠的金額達不到他想要的) 2.警局有單位可以看我該怎麼補償這位長輩才算公道呢? 3.強制險有去理賠長輩,我可以自己去保險公司問已經賠償了多少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