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2012-07-03 12:39 pm
為何行政長官梁振英家宅僭建一事被調查中,仍可以上任?
有冇法例可以有理由支持佢繼續上任?

回答 (7)

2012-07-03 8:08 pm
✔ 最佳答案
問︰為何行政長官梁振英家宅僭建一事被調查中,仍可以上任?答︰因為梁振英是香港行政長官。(「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早已名存實亡)問︰有冇法例可以有理由支持佢繼續上任? 答︰沒有法例可以有理由支持他繼續上任。 參考資料︰自己[hope I can help you(希望幫到你),其他回答者請勿抄襲,其他回答者請勿參考或「抄考」,發問者請勿移除問題,其他網友請勿檢舉本答案]

2012-07-07 11:33:59 補充:
問︰有冇針對行政長官既法例可以補充?
答︰沒有針對行政長官的法例可以補充。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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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6 1:31 am
信仰不能當飯吃,所以不重要;
民主不能當飯吃,所以不重要;
自由不能當飯吃,所以不重要;
原則不能當飯吃,所以不重要。
對於中國人來講,不能當飯吃的都不重要。

中國人信奉了豬的生活原則,於是乎我們也得到了豬的命運──遲早給別人當飯吃。
2012-07-07 7:33 pm
對於僭建,除非接到投訴,或涉及即時安全問題,港府一般不予理會。業主們對僭建都習以為常。有問題存在,當然要努力解決,否則只會愈演愈烈,更加積重難返。有意見認為,一些不損害樓宇結構,不增加樓面總面積的加建應該允許。按目前法例,合法加建要聘請專業人士更改圖則,然后向相關部門申請,獲批准后才能動工;費時費錢,而且很難獲批。樓宇結構影響生命,當然要專業人士測量計算,這步驟怎可省略。至於簡化審批程式,可以討論修改法例,以便更多民眾選擇合法加建,而非冒險僭建。 梁振英已即時拆除僭建,屢次向公眾道歉,并答允詳細報告事件。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已拆除僭建的天台玻璃屋,相連單位中的間隔牆也將盡快處理。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承諾,名下單位晾衫架如屬僭建,會即時拆除。官員們正在竭力改正補救,這是必要的。與此同時,有認為市民亦不妨自檢,也不能刑只上大夫,庶民卻可成為法外之民。 最重要的是,僭建問題如此普遍、持久,說明無論是有關的法律規定,還是具體執法,都存在檢討空間。如果借此次僭建風波,能找到一條漸除僭建痼疾的出路,則善莫大焉。當然,僭建問題是如此歷史悠久,如此廣泛普及,要解決問題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新屆政府宜諮詢眾議,訂定方案,長遠解決問題。今天是7月2日,新一屆特區行政長官已經就任,有關梁特首大宅僭建引發的問題,是諒解、是質疑,多天來不同意見要說的都說過了,市民各自心中有數,在此塵埃落定之時也就不必再講些甚麽。  不過自去年5月以來一浪接一浪的僭建風波,涉及的包括時任特首曾蔭權、政府高官、民選及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區議員及其他界別的知名人士,當然還有反響可謂「前無古人」的唐英年先生和「後有來者」的梁振英先生;「平民百姓」的新界原居民又因為發展局局長準備「解決」新界村屋僭建問題進行「詛咒式」示威抗議,並揚言將進行連串大規模的「硬碰」行動,「幸而」傳出發展局局長有望升官至「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衡量過形勢不及「對手」過硬,原居民方才「軟」下來;實在困惑於僭建的「魔力」何在,無論如何位高權重、精明能幹、腰纏萬貫還是在此「失守」。  這個「成也僭建、敗也僭建」現象,「除了新界原居民,一般小市民現在已極難進行僭建,不管是住公屋還是私人屋邨,在管理公司監管之下,多放個鞋櫃在門口也馬上遭到『勸喻』,所以現在被揭發僭建的都在九龍塘、山頂等豪華大宅之內。而這些富豪的僭建非因家居面積不敷應用,比如唐先生兩座相連大宅難道還沒地方放紅酒,若真的有需要亦可按法例遞圖則申請加建、甚至多買一座豪宅也毫無問題,所以僭建是中國人貪小便宜、無視法治的劣根性使然,其『不建白不建』的心態不因財富多少而有所不同。」  加上記起有地產代理表示「山頂間間屋都有僭建」似為其言論作證,故而只能無奈苦笑,暗中感慨何時有「好人好事」可反駁之。 涉及大大小小僭建個案的新任官員越揭越多,已成為連日來全港熱門話題之一,演繹成一場影響新屆政府管治的「僭建風波」。僭建現象在香港存在已久,十分普遍,無論激進派還是建制派中人,精英還是基層的住屋,僭建問題均大量存在。究其根源,是長期執法不嚴所致。既然僭建違規,且有危損公眾安全之虞,就應該借這場風波,對僭建問題進行全面研究、檢討。不僅對官員嚴格要求,全港市民都不妨自檢自查,設法逐漸全面清拆僭建,消除安全隱患。 僭建又名違建,違反建築物法例,違反消防條例,危害原先建築力學平衡,容易導致危險隱患。但僭建問題早已成為香港痼疾。有指不少豪宅均存在僭建物。自去年5月起,已有16名政府高官、17名立法會議員等均被揭發僭建。社會名流被揭僭建更是不計其數。基層民眾則浻房林立,數目巨大難以統計。更有說法指,新界不涉僭建的丁屋并不多見。 豪宅及中上家庭僭建一般或不涉及安全問題。但是,有法必依、人人平等是香港的核心理念,公眾對官員和名流的道德要求更高,社會精英更應該以身作則。基層民眾的僭建,主要是加建簷篷、晾衫架、花槽、棚屋、浻房……等。這些未經專業人士審核的加建物,有的甚至可能損害樓房結構。 僭建教訓慘重。去年11月30日,花園街四級大火,低層單位浻房眾多,以至火勢猛烈,導致9死34傷。同年6月15日土瓜灣「浻房大廈」火災,釀成4尸5命19傷的慘劇。新界丁屋僭建十分嚴重,獲批圖則原本只建3層,但絕大部分丁屋都加建1層至多層不等。涉及僭建的建築達十餘萬之多,影響數十萬居民的生命安全。
2012-07-06 5:36 pm
因為梁振英是沒有觸犯貪污罪或且刑事罪行咁嘛,故此,絕對唔會影響梁振英就職!

2012-07-06 09:45:09 補充:
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囉,因為該條例可以證明佢是清白囉!
2012-07-03 6:15 pm
香港變了,以前遊行人數太多,地鐵會加開班次,警方會多開幾個出​入口疏導。現在是到處「封鎖」,這個政府還是不是我們的政府?很​陌生,那是誰的政府?在替誰做事?無論如何,市民是越阻越要去,​香港人,我們一定要團結,一人有事,所有人要幫手,這樣才可堅持​下去。
2012-07-03 2:45 pm
在大陸駕駛,車主必須購買交強險,否則不獲續牌。交強險性質與香港的第三保相似,但幾乎沒有任何保險意義。

看了保單細則,越看越驚心。理賠數額在08年2月之後有輕微上調,但數額仍極低,絕對不能支付實際所需。

這一針對第三者的保險,若責任人為司機,則保險公司支付的死亡傷殘上限為十一萬元,責任人非司機,保險公司支付的死亡傷殘上限為一萬一千元。

醫療費用方面,當責任人為司機,保險公司支付的上限為一萬元,責任人非司機,保險公司支付的上限為一千元。

那麼多交通事故引發的謀殺事件,跟上面這份保險有莫大關係,跟荒謬的醫療體制也有莫大關係。購買了這樣一份幾乎沒有保險意義的保險駕車上街,司機每一分鐘都活在撞了人怎麼辦的驚恐之中吧?

奇是奇在強國人偏偏愛買車,不知出於甚麼心態?虛榮?虛榮無罪,但虛榮要承受的代價是撞傷人後脫光了扮儍,虛榮要承受的代價是殺人,虛榮便成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也許,強國人駕車是為了自我保護吧?做途人太危險,一旦被撞幾無活口,既然不是殺人,便是被殺,成為有車階層便成了他們的追求。有了車,就由被殺者變成有能力操控他人生死的人了。

人性被扭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香港人應盡量與之保持距離,獨善其身。
2012-07-03 12:58 pm

為何行政長官梁振英家宅僭建一事被調查中,仍可以上任?
法律上一日未落案起訴定罪, 一日都清白無罪, 行動自由.

有冇法例可以有理由支持佢繼續上任?
在未有定罪前, 清白身還是考慮可以支持.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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